地方頻道> 社會
![]() |
汶川地震經驗"啟發"防震減災法修訂
Updated: 2008-10-24 11:01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這是一部備受關注的法律草案,也是一部比原定時間推遲兩個月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程序的法律草案。 這部法律草案就是今天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 今年4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08年立法計劃獲得通過,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初步定于今年8月提請審議。正當立法機關為草案如期提請審議緊鑼密鼓準備之時,舉世震驚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發生了。 有關立法機關迅速決策,推遲審議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其目的就是要全面總結這次抗震救災工作經驗,對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予以完善,對法律尚未規定的成功做法予以制度化。 在立法機關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新的修訂草案適時“浮出水面”。 據透露,汶川地震前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報到國務院審議的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共8章59條。地震發生后,經重新梳理、充實、完善、修改,最后提請審議的草案共有10章99條,增加了兩章40條。 專門增加防震減災規劃一章突出重點監視防御區的規劃 我國是世界上地震活動強烈和地震災害嚴重的國家之一。1900年到2007年間,我國大陸地區已經發生7.0至7.9級地震70次,8.0級及以上地震6次,這些地震造成的災害涉及28個省份,死亡59萬人,傷殘76萬人,受災達數億人次。因而,制定科學的防震減災規劃,提高綜合防震減災能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的損失。 防震減災規劃在現行的防震減災法中只有一條,且非常原則。修訂草案專設“防震減災規劃”一章,進一步明確了規劃的內容、編制、審批程序以及規劃的效力和修改程序。草案中的有關規定特別強調,防震減災規劃應當對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監測臺網、震情跟蹤、預防措施、應急準備等作出具體安排。 “這些規定有利于進一步完善規劃編制工作,提高規劃的權威性。”中國地震局局長陳建民說。 個人地震預測意見應當報告地震預報須由政府統一發布 從目前全世界的技術水平來講,地震做到準確預報和及時預報是不可能的,但是余震有的可以預報出來。 修訂草案規定,國家對地震監測臺網實行統一規劃,分級、分類管理,建立多學科地震監測系統,并規定重大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建設專用地震監測臺網或者強震監測設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毀損、拆除或者擅自移動地震監測設施,不得危害地震觀測環境。”修訂草案通過上述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對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的保護。 修訂草案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通過研究提出的地震預測意見,應當向所在地或者所預測地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書面報告,或者直接向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單位和個人觀測到宏觀異常現象,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報告,也可以直接向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 “國家對地震預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散布地震預測意見和地震預報意見及其評審結果。 完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制度提高學校醫院等地設防要求 地震作為一種自然災害,主要是通過對人類建筑物的破壞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在汶川地震中,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水平,特別是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抗震設防水平,引起各界廣泛關注。 為此,修訂草案完善了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制度,規定:建設工程應當達到抗震設防要求;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規定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施工的全過程負責,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對學校、醫院、商場、交通樞紐、公共文化設施等人員密集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采取有效措施,增強抗震設防能力。”這是草案對人員密集場所作出的特別規定。 草案還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已經建成的未采取抗震設施措施的建設工程,應當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汶川地震中,凡是農村住房有“圈梁”等抗震措施的,傷亡就小,沒有采取這些措施的,傷亡就多。 為此,草案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組織開展農村實用抗震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推廣設計圖集和施工技術,培訓技術人員,建設示范工程,逐步提高農村民居的抗震設防水平。 據報道,四川安縣桑棗中學平時注重應急疏散演練,地震時兩千多名師生的撤離井然有序,沒有一人傷亡。 因此,草案規定,縣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地震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演練。學校應當把地震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 建立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明確規定地震災害分為四級 國家地震救援隊、解放軍、武警、公安消防、特警……各種救援力量的及時、有效組織和協調配合,是汶川地震應急救援成功的關鍵。 修訂草案全面總結這次救援的成功經驗,強化了緊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國際救援的組織協調,規定:國務院和省級政府應當按照一隊多用、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應當配備相應的裝備、器材,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協調外國救援隊和醫療隊在中國開展地震災害緊急救援活動。 草案還明確了地震災害的分級和地震應急預案的啟動。規定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并對啟動地震應急預案的權限作了明確規定。 專設地震災后過渡安置一章新建城鎮應避開生態脆弱區 汶川地震災后重建工作的一個突出特點,是過渡性安置起到了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穩定人心、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作用,成為災后恢復重建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為了進一步規范過渡性安置工作,草案在總結汶川地震災后過渡性安置經驗的基礎上,專設一章,對過渡性安置方式、安置點的選址和用地、政府在過渡性安置中的責任以及盡快恢復生產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地震發生后,快速、高效地恢復重建,是減輕地震災害、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重要環節。為此,修訂草案對震后恢復重建做了具體規定。 草案明確了恢復重建規劃的編制主體和審批程序。規定: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后,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報國務院批準后組織實施;重大、較大、一般地震災害發生后,由省級政府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 汶川地震發生后,北川等重災區如何選址一度為媒體所關注。 草案專門規范了城鎮、鄉村以及重建工程的選址。其中規定:需要異地新建的城鎮和鄉村以及重建工程的選址,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生態脆弱、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區域以及傳染病自然疫原地。 修訂草案還對恢復重建中的調查評估、災害現場的清理保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以及鄉村的恢復重建、有關檔案資料的搶救和保護、心理援助和就業服務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其中,將心理援助寫入法律,在我國立法史上還是第一次。 據了解,防震減災法草案此次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只是初步審議。專家指出,全面總結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經驗的這一法律最終修改完成后,將使我們擁有一把利器,能夠更從容地應對下一次地震災害的發生。 (編輯:鄧京荊 來源:新華網云南頻道) |
主站蜘蛛池模板: 荃湾区| 上高县| 安庆市| 湟源县| 边坝县| 温泉县| 哈密市| 巫溪县| 南充市| 云霄县| 佛教| 武夷山市| 集安市| 富平县| 青阳县| 二手房| 洪湖市| 北川| 连江县| 永州市| 永善县| 景宁| 冀州市| 台安县| 衡阳市| 宁远县| 湘乡市| 洪泽县| 桐城市| 航空| 宽甸| 托克逊县| 桃园市| 宽城| 晋宁县| 施秉县| 罗定市| 菏泽市| 寻乌县| 抚远县| 南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