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5月16日,兩岸港口、航運界知名人士及臺灣交通航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聚首廈門,圍繞《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簽訂后兩岸航運界近期、中遠期亟需協調的問題和措施建議,以及兩岸直航船舶安全管理、技術標準、許可程序、還是處理、救助打撈、協調機制等事宜進行研討。
此次圓桌會議由交通運輸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聯合主辦,為正在此間舉行的首屆海峽論壇主要活動之一。會上,中國交通運輸部發布了九項進一步促進兩岸海上直航的政策措施。
1.關于直航港口。大陸方面增加了5個直航港口(港區),它們是:銅陵港、石島港、萊州港、臺州港大麥嶼港區、寧波-舟山港沈家門港區。截至目前,大陸方面共有68個港口(港區)為兩岸海運直航港口。
2.關于運力調控。根據《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確定的“平等參與、有序競爭,根據市場需求,合理安排運力”的原則,為避免運力盲目增長,導致惡性競爭,將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以集裝箱班輪、客船和散裝液貨船為重點進行運力宏觀調控。
3.關于砂石運輸。為兩岸砂石貿易提供運輸便利,更好地滿足臺灣方面砂石運輸需求,促進兩岸經貿發展,不再對天然砂運輸船實行單獨發證,將天然砂運輸船的業務范圍統一調整為“砂石運輸”,同時,并加強對老舊船舶安全檢查,保障安全。
4.關于互免稅收。自2008年12月15日起,大陸對臺灣航運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業務在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和所得,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5.關于互設機構。大陸方面已就落實《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確定的互設機構做好了安排,歡迎臺灣航運公司在大陸投資設立經營性機構,大陸相關部門將積極提供協助和便利。同時,大陸方面支持兩岸驗船機構開展合作交流,積極促成互在對方設立辦事處;在設立辦事處前,為驗船人員來往兩岸開戰業務提供便利,及時執行檢驗和處理緊急事務。
6.關于兩岸登記船舶。允許兩岸登記的非運輸兩岸間貿易貨物的船舶,從兩岸港口或第三地港口進入對方港口,掛旗方式按照《海峽兩岸海運協議》規定的船舶識別方式執行。如上述船舶運送兩岸之間的貿易貨物或中轉貨物,應按照兩岸主管部門對直航船舶的管理規定辦理。
7.關于非商業運輸船舶。對兩岸資本的非商業運輸船舶(如:航海教學實習船、海洋科學考察船、工程船、救助打撈船等)進入對方港口,按照《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確定的精神,予以支持,按個案方式予以審批。
8.關于《海峽兩岸海運協議》聯系實施機制。大陸方面的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將進一步加強與臺灣方面相應機構的聯系,為兩岸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指定人員提供便利的聯絡渠道和服務,及時協調處理《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實施中的相關事務。
9.關于海上安全。大陸方面繼續推動兩岸海上安全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加強對口磋商,共同保障海上人命、環境和航行安全,并盡快協商編制兩岸直航船舶共同技術標準。
出席會議的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徐祖遠在講話中稱,在金融海嘯的影響下,航運企業普遍虧損,中小企業面臨倒閉的危險,航運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難。兩岸實現“大三通”為兩岸的航運企業帶來了新的轉機,目前兩岸有一百二十五艘船只參與直航,運輸成本和時間都大大節省。
他建議,兩岸航運業要攜手合作,共克時艱,當前重點是兩岸航運主管部門要落實好《海峽兩岸海運協議》,順應新形勢;海事部門和海上救撈部門要加強合作,舉辦聯合搜救演習,共同維護人員、財產的海上安全。
福建省副省長張志南在會上表示,福建在兩岸海上通航方面已形成了海峽兩岸國際集裝箱班輪試點直航、兩岸三地彎靠貨運航線、福建沿海地區與臺灣地區金馬澎海上客運直航三種模式。福建將以國務院下發《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為契機,以“一流設施,一流服務,一流品牌”加快推進閩臺“三通”,致力把福建建設為兩岸人們交流交往的綜合樞紐和主要通道。
臺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董事長、長榮海運公司董事長王龍雄認為,兩岸“大三通”后,臺灣港口、航運相關產業受惠良多,農產品等進出口產業也明顯獲益,經濟發展出現了積極變化。他呼吁,當前兩岸應改善直航船舶的認定標準,擴大經由第三地的已登記船舶可承載直航任務,靈活調度航線,提升競爭力;兩岸航運主管部門要設立相應機構,同步管理;盡快落實《海峽兩岸海運協議》中免除營運船舶的營業稅和所得稅。
經過深入細致的交流探討,與會人員就進一步加強兩岸航運管理、兩岸直航船舶安全管理、海事處理、救助打撈、制訂直航船舶共同技術標準等方面的溝通、協調與合作達成了多項共識。
會上,交通運輸部為進一步促進兩岸海上直航,發布了九項的政策措施,包括直航港口、運力調控、砂石運輸、互免稅收、互設機構、登記船舶、非商業運輸船舶、《海峽兩岸海運協議》聯系實施機制、海上安全等。
(來源:中國日報記者 胡美東 見習記者 朱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