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眾權利意識覺醒的今天,社會輿論不僅已成為影響社會安定和群眾情緒的重要因素,也成為影響企業形象、決定企業命運的重要因素。因此,央企設立新聞發言人,不管是對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還是對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保障企業良性運行,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與此同時,我們也不能忽略這樣的問題:設立新聞發言人,更重要的目的在于提高治理水平,努力改善工作。要從根本上構筑央企與公眾的和諧關系,除了加強和改進新聞發布制度,還須強調國企的社會責任,進一步推動國企的制度建設,以克服當前我國市場化進程中不斷滋長的逐利沖動對企業發展和社會經濟進步帶來的負面影響,真正發揮央企在國民經濟中的排頭兵作用。
編輯:馬原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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