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10月27日,福建海事局安全管理體系審核辦公室主任林映怡在2009年福建航運公司安全管理與海上交通安全形勢通報會上表示,福建轄區沿海水域發生運輸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船員的人為因素。
今年前3季度福建轄區沿海水域共發生運輸船舶一般等級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13.5起,死亡或失蹤4人,直接經濟損失約1210萬元。事故調查還發現,今年前三季度發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船員的人為因素,如了望疏忽、未使用安全航速、不熟悉航區或航道、操作不當、應急處理不當等。
二是惡劣氣象海況,如大風浪、臺風、以及濃霧等惡劣天氣海況的影響,船舶容易因船位控制失誤、操作失當、或是發生走錨處置不當而導致擱淺、觸礁、觸損等引發事故。三是船舶不適航、機器設備維護保養不當等,也是事故發生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
林映怡表示,這些事故呈現的規律或趨勢以及事故調查的原因分析,各航運公司應引起足夠的警覺和高度的重視,要深入加以研究,并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落實到公司的安全管理活動中去。
據介紹,與去年同比,事故起數、沉船艘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分別是下降10%,下降100%,下降55.6%,下降16.8%;四項指數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沉船及死亡失蹤人數有大幅度下降。前三季度,福建籍船舶在本省發生水上交通事故7.5起,同比下降28.6%;福建籍船舶在全國水域發生的事故也明顯下降。
數據表明,福建籍船舶的事故率明顯降低,低于全國的平均事故率;同時,安全管理體系內船舶發生事故的概率明顯低于體系外船舶,表明建立與運行安全管理體系對公司安全管理是一種有效的途徑。
林映怡強調,中小型船舶成為福建水域發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最主要特征之一,3000總噸以下船舶發生的事故占所有事故的85%。他表示,中小型船舶船員的各種素質應通過各種渠道予以不斷提高。
編輯:肖亭 黃煜瑜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 胡美東 實習記者 朱興鑫 通訊員 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