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成都調查隊昨日發布最新數據顯示,成都市10月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3.1%,漲幅較上月擴大1.2個百分點;環比上漲0.8%,漲幅與上月持平。
其中,新建住宅價格同比指數為103.6,上漲3.6%,環比指數為101.0上漲1.0%;二手住宅價格同比指數為103.2,上漲3.2%,環比指數為100.5,上漲0.5%。
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我市10月房屋銷售價格同比漲幅排第8位,同比漲幅居我市前面的分別是深圳(13.8%)、杭州(6.6%)、南京(5.8%)、寧波(5.8%)、廣州(5.1%)、哈爾濱(3.4%)、廈門(3.3%);環比漲幅排第5位(與廈門并列),環比漲幅居我市前面的分別是南京(1.6%)、西安(1.6%)、杭州(1.3%)、廣州(1.1%)。記者鄭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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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釋疑
住建部權威人士:住房優惠政策大都無截止日期
國家去年出臺的關于住房優惠政策的相關文件共4份,分別為財稅〔2008〕137號、銀發[2008]302號文件、國辦發[2008]131號和財稅〔2008〕174號文。11月10日,記者從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處獲悉,籠統說住房優惠政策到期并不準確,因去年底公布的大部分優惠政策條款并無截止日期,僅有轉讓住房的營業稅優惠一項年底到期。
這些規定無截止日期
財稅〔2008〕137號對房地產交易環節有關稅收政策問題規定如下:一、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二、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三、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文件最后有“自2008年11月1日起實施”字樣,沒有截止日期。
銀發[2008]302號文件規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擴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調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從2008年10月27日起,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各檔次利率0.27個百分點。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從4.32%調整為4.05%,五年期以上從4.86%調整為4.59%。”均無截止日期。
此規定提出截止日期
2008年12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出臺《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31號),在進一步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條款中明確提出,“對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暫定一年實行減免政策。”特別注明“以上政策暫定執行至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29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共同推出《關于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4號),對“國務院辦公廳131號”文件細化,表達得更為明確。具體為“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編輯:肖亭 來源:華西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