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記者昨天從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年內本市經濟適用房的銷售供應可實質性啟動。目前試點所需要使用的《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準入標準和供應標準(暫行)》等10項配套文件,絕大部分已進入政府審批階段,試點供應房源也基本確定。
配套文件大部分進入審批
《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今年6月頒布后,在具體實施時還需要制訂一系列的具體政策、操作辦法和運行規則。市房管局負責人表示:“經研究安排,試點階段需要使用的配套文件有10項。”其中,用于對申請家庭的住房狀況進行核查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住房狀況核查辦法”已通過審批。
在10項配套文件,有6項已進入政府規范性文件審核報批流程。其中包括用于界定保障對象的范圍,確定具體的準入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準入標準和供應標準(暫行)”。用于明確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受理方式、資格審核制度、輪候排序方法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供應和售后管理實施細則”以及《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示范文本)等。
經濟適用住房行政監督管理實施意見、經濟適用住房的公積金使用管理辦法和建立健全區(縣)、街(鎮)住房保障機構指導意見等3項配套文件仍然在“意見征集”中。
同時,相關部門正積極開展申請受理、搖號排序等相關軟件設計和系統開發工作,制訂申請審核的各種表式,保證在試點工作中運行、使用。
聯手工商金融核對信息
市房管局表示,“各項配套文件的制訂過程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試點區分工協調、互相配合,在吸取外省市經濟適用住房工作經驗教訓的基礎上,以專題討論、專家座談、書面征詢和公示征詢市民意見等方式開展配套文件的制訂工作。”
10項配套文件中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實施細則”,就屬于“慢工出細活”的代表。據介紹,申請家庭的財產和收入核查在實際操作上有一定的難度,為此,本市開創性地在全國率先建立信息比對工作機制。有別于以往及目前外省市普遍采取的單位證明、入戶調查等做法,本市將通過整合工商、稅務、民政等部門,及銀行、證券等機構的有關信息,建立居民經濟狀況核對系統,確立信息比對工作機制,在最大程度上保證核查的準確性、及時性,體現政策實施的公平性。
試點房源基本可現房交付
截至目前,試點供應房源基本確定。閔行區的房源安排在該區自行籌建的滬閔路“翔泰苑”小區;徐匯區的房源安排在市統籌建設的松江泗涇基地新家園路“新凱家園”小區,以及閔行浦江基地新匯路“博雅苑”小區。這些小區均臨近軌道交通站點或公交線路站點,商業,衛生,教育等生活配套設施均已規劃并陸續建成。
試點供應的房源主要為中小套型保障性住宅,但工程建造質量和小區內部環境與商品住房沒有差別。目前,各小區住房建設基本達到現房交付階段。
房價形成機制確定
試點供應房源的價格形成機制已基本確立,經濟適用住房將采取“三種價格、兩次定價”的定價方式。三種價格為建設項目結算價格、銷售基準價格和銷售價格。
建設項目結算價格體現“保本微利”原則,基本上由土地開發成本和工程建設成本組成。銷售基準價格以建設項目結算價格為基礎,但要著重考慮保障對象的支付能力,并參考周邊普通商品住房在一定周期內的平均成交價格等因素,由政府綜合平衡后確定;同時也要設定根據不同樓層、朝向等因素,允許住房銷售價格合理浮動的幅度標準。銷售基準價格確定后,如產生與建設項目結算價格不平衡的矛盾,由政府通過專項資金予以調節,保證讓廣大的住房保障對象得到實惠。
而最終的銷售價格即為“一房一價”,通過銷售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機制具體形成,單套住房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基準價格上浮幅度,由住房保障機構在銷售之前明碼標價并向社會公布。
試點區域開展前期準備
閔行、徐匯兩區目前正在積極開展各項試點前期準備工作。兩個試點區通過開展調查摸底、接待市民咨詢、召開座談會等方式掌握基本情況,并進行統計分析。其中,徐匯區還結合“實有人口、實有房屋”的調查工作,實施了全區范圍內的居民入戶調查。
與此同時,徐匯區13個街道均已組建街道住房保障辦公室,閔行各街道(鎮)住房保障辦公室也已成立。
編輯:馬原 來源:勞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