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記者12日獲悉,日前,福州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單位)和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實施社會保險補貼的通知》,福州市2009年度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已于10日開始受理。
《通知》明確了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單位)和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對象、條件、標準和申報程序。因配套政策等原因,2009年度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企業(單位)招收就業困難人員和商貿、服務型企業吸納持《再就業優惠證》下崗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從2009年11月10日開始受理(其中:2009年11月10日至2009年12月10日受理前1~3季度的社會保險補貼;2010年1月2日至2010年1月30日受理審核年2003年第四季度的社會保險補貼)。
符合條件的個人或企業(單位)可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或企業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進行申報。
編輯:馬原 來源:福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