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15日,福州市物價局公布了初步擬定的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根據該方案,福州市民用水價格調價幅度將由現行1.20元/噸(均指基礎水價)調整為1.70元/噸,每噸上調0.50元,調價幅度41.7%,特種行業用水、其他行業用水等也將有相當幅度的上調。
根據初步擬定的調價方案,民用水價格由現行1.20元/噸調整為1.70元/噸,每噸上調0.50元,調價幅度41.7%;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由現行2.00元/噸調整為3.00元/噸,每噸上調1.00元,調價幅度50%,其他行業用水價格由現行1.40元/噸調整為1.90元/噸,每噸上調0.50元,調價幅度35.71%。以上調價方案中的價格均指基礎水價。樓高九層以下(含九層)的建筑,其用戶不再分攤水價外的其他費用。
目前福州對已實行一戶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用水量18噸以內,每噸2.05元(1.2元基礎水價+0.85元污水處理費);18~24噸,每噸2.65元(1.8元基礎水價+0.85元);25噸以上,每噸3.25元(2.4元+0.85元)。對目前尚未實現一戶一表而無法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的居民生活用水,每年6月到10月,每噸季節性加價20%,每噸2.29元(1.44元基礎水價+0.85元)。
據悉,水價調整后,供水管理模式發生本質變化,將實行終端水價,由自來水企直接抄表到戶,徹底解決物業公司和住戶二次供水分攤過程中產生的矛盾糾葛。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 胡美東 實習記者 黃桂華)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