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曝光的百萬豪車

在建的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及效果圖。 網友供圖
中國日報網消息:1998年嫩江發大水的時候,阿榮旗的縣城里只有中央大街一條主干道,被當地人稱為“十里長街”。
那一次,洪水讓這個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東南隅的小城1000多戶房屋進水,于是,整座縣城從2000年開始了新建般的再造。
如今,在中央大街西側500米遠的地方,一條同樣南北延伸的主干道阿倫大街比中央大街還要寬闊。在它的東側,地稅局、法院、檢察院、武裝部等部門都坐落于此。
2009年11月23日清晨,一輛汽車停靠在阿倫大街中段東側阿榮旗地稅局家屬樓的門前,車窗里一只佳能相機偷瞄向院里一輛白色的大眾途銳汽車。以地稅局家屬樓為中心,在它北側不足1000米遠的地方,是阿榮旗檢察院的淺灰色小樓,在它南側不足1000米遠的地方,跨過阿倫大街,則是裸露著紅色磚塊的建設中的檢察院新址。
第二天,這3個原點成為有史以來阿榮旗最為沸騰的中心,貧困縣女檢察長開百萬豪車、建超標辦公樓的照片在網上“躥紅”。這個人口只有6萬的小縣城吸引了超過其人口百倍千倍的關注。
不久前,記者來到此地采訪,見到了處在風口浪尖上的女檢察長劉麗潔。
5天的悄然跟蹤
劉麗潔隱隱感覺幾天來一直有人在跟蹤她,但她沒有告訴記者是她親眼所見還是事后察覺。照片上網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24日,照片中掛著“蒙OE0729”牌照的白色大眾途銳迅速消失,劉麗潔說,她把車“退給了她的朋友”。
開車跟蹤劉麗潔并拍照的人叫巴特,這個29歲的蒙古族男子來歷頗為“蹊蹺”,巴特定居北京,自稱是一名義務法律維權志愿者,且與劉麗潔“沒有個人恩怨”。
10月29日,身在江蘇鎮江為人義務代理訴訟的巴特得到消息:阿榮旗檢察院檢察長劉麗潔的別克林蔭大道座駕翻了車,現在又開著一輛大眾途銳。
在事后阿榮旗紀委的調查報告中指出,這輛別克林蔭大道系劉麗潔2007年就任阿榮旗檢察院檢察長后購置。但按照規定,劉麗潔這名副處級干部乘坐3.0L排量、最低價格32萬元的林蔭大道仍然超標。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黨政機關汽車配備使用標準的通知》,部長級和省長級干部配備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45萬元以內的轎車,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干部使用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35萬元以內的轎車。黨政機關的其他公務用車一般配備排氣量2.0升(含2.0升)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的轎車。因特殊公務,確需配備排氣量2.0升以上、價格25萬元以上轎車的,中央黨政機關分別由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批;地方黨政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部門審批。
劉麗潔告訴記者,別克車在10月15日就已發生事故,《法治周末》記者見到了保險公司拍攝的事故現場照片,汽車受損頗為嚴重,慶幸的是,事故發生時車中只有司機一人,且只受了輕傷。但保險公司認為車輛破損沒有達到70%,不允許報廢。“現在這輛車還在修理廠。”劉麗潔說。
阿榮旗紀委沒有接受記者的采訪,記者只在阿榮旗委宣傳部得到了一份《關于網友評論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劉麗潔購豪車、建豪華辦公樓問題的調查》的書面材料。材料中稱“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司機為了行車方便,將原別克車牌照‘蒙OE0729’掛在途銳車上,該院辦公室主任發現后,當即責令司機將車牌摘下。”
此后有媒體采訪阿榮旗委一位要求匿名的負責人說,途銳車的“套牌”時間僅為一天,“在當天被辦公室主任發現后,就責令司機將車牌摘下”。
但這一說法遭到了巴特的反駁,巴特稱,自己11月18日到達阿榮旗,從這天起,他就見到途銳車一直掛著“蒙OE0729”的牌照。11月23日,巴特終于等到劉麗潔出現在途銳車的旁邊,他坐在停靠在地稅局家屬樓門前的車里,拿起一臺佳能相機,拍下了后來流傳于網上的照片。
巴特自己也意識到,拍照時,家屬樓門口的攝像頭可能將他攝入了畫面,但他表示,攝像頭拍下的途銳車的畫面肯定是一直掛著牌照的。
也有媒體報道與調查結果相左,稱途銳車就是劉麗潔動用公款購得,之后還曾請阿榮旗6名領導吃飯炫耀,這一說法亦從巴特口中說出,但記者并未從其他渠道得到證實。
豪車豪樓的爭論還在繼續
劉麗潔為何要開“好車”?劉麗潔解釋,自己2007年10月27日通過干部交流,從鄰縣牙克石市(縣級市)來到阿榮旗任檢察長,但地稅局家屬樓只是其租住的房子,自己的家仍在牙克石。“牙克石與阿榮旗往返有600公里,而且途中要走大興安嶺山路,路況很差。”劉麗潔說。
在劉麗潔來阿榮旗任職僅僅4個月后,她時任阿榮旗農發行行長的二弟在牙克石與阿榮旗的途中遭遇車禍去世,年僅41歲。
劉麗潔稱,二弟的去世給了她很大刺激,恰好在自己原來的專車出事故修理的時候,阿榮旗第一建筑公司老板高玉峰告訴劉麗潔自己剛買了一輛新車,可以借給劉麗潔,于是,劉麗潔開上了這輛大眾途銳。
12月6日,《法治周末》記者致電高玉峰,詢問購車發票,但高玉峰在電話那頭只是頻繁表示“在紀檢委那里,具體情況紀檢委了解得最具體、最有說服力”。甚至連記者詢問汽車是什么型號時,高玉峰也只是回答“問紀檢委,我對車也不懂”。
在阿榮旗,高玉峰是個響當當的人物,自稱是呼和浩特人的高玉峰在阿榮旗擁有多家企業,僅手下的阿榮旗第一建筑公司2008年的建筑業產值就達2.5億元。
仍有媒體在調查劉麗潔乘坐的大眾途銳是借自高玉峰還是阿榮旗檢察院自購。
12月10日,最早報道劉麗潔豪車事件的某媒體再次發出報道,指出途銳車是檢察院購自天津保稅區空港眾輝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但次日,《法治周末》記者致電眾輝公司,一名李姓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網上劉麗潔的車不是該公司售出,“我們那段時間只賣出了一輛白色運動版的途銳”。
某媒體報道中信息的出處為一名“消息人士”,但據該報道的記者尹默三透露,手中有眾輝公司銷售人員承認內蒙古檢察院一檢察院購買白色途銳的錄音。
實際上,阿榮旗紀委的調查結果得出并經媒體報道后,并未在網絡上平息質疑輿論。
12月4日,內蒙古黨委機關報《內蒙古日報》刊發報道,稱采訪了內蒙古自治區三級檢察院,但報道中事實澄清部分大多出自阿榮旗紀委的調查,并未有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及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的明確表態。
實際上,內蒙古自治區的調查直到12月11日才通過新華社的報道向社會公布。
報道中稱“自治區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檢察人員借用企業車輛,既違反廉潔自律規定,也是檢察機關明確禁止的行為。”措辭似乎意在確定途銳車系劉麗潔借用。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12月3日,阿榮旗委紀委、宣傳部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就已趕赴呼倫貝爾政府所在地海拉爾,準備召開發布會回應豪車事件,但第二天相關人員即返回阿榮旗,稱發布會將由呼倫貝爾市相關部門主持,但直到現在發布會仍未召開。
至于豪車之后再出豪華辦公樓,巴特稱辦公樓照片并不是自己所攝。
對于豪華辦公樓,阿榮旗紀委的書面材料里也給出了解釋,稱原有辦公樓沒有規范的辦案工作區、控告申訴接待區和技術用房,功能不全,達不到上級檢察機關規定的建設標準。且建筑面積6380平方米的新辦公樓建成后,將以舊換新,把現有3000多平方米的舊辦公樓置換出去。
根據《人民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建設標準》,縣市旗一級的建設標準為三級,而三級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30至42平方米,劉麗潔介紹阿榮旗檢察院在編人員53人、聘用人員6人,按照最大的人均面積42平方米算,整個檢察院也只需要2226平方米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
劉麗潔表示,這座地上6層、地下1層的新辦公樓為了節約成本,采用了磚混結構,預算僅1000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