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近日,福建省衛生廳轉發了衛生部辦公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孕產婦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補充了福建省的接種意見。
福建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福建省于去年10月26日起分4批陸續對部分重點人群進行甲流疫苗接種。其中,第一批疫苗主要用于公安干警,醫務人員,幼兒園、小學教職工等。第二批疫苗用于福州、廈門、泉州、漳州、莆田、龍巖等6個設區市高中學生、中學教職工和消防、邊防人員等。截至上月底,全省第一、二批疫苗共下撥125.99萬份,已全部接種完畢。上月28日起,福建省開始第三批甲流疫苗接種,共77萬份,目前已接種8萬多人,主要對象為南平、三明、寧德3個市的高中生,福州、廈門、南平3個市的初中生等。
據悉,《意見》指出,在優先保證學生和省里確定的重點人群接種后剩余的疫苗,各地可調整用于本地區孕產婦接種。孕產婦甲流疫苗實施集中接種。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將指定1-2家符合接種要求的醫療機構作為孕產婦甲流疫苗接種點,負責本地區接種工作。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 胡美東 實習記者 黃桂華)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