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在本次全國人大會議上,福建省全國人大代表林強建議加大對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資金扶持力度。
建議稱,2009年5月,國務院出臺支持加快建設海西的《意見》,明確指出:“加大資金投入和項目支持。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其他中央專項資金,都要加大對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扶持力度,特別要加大對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扶持力度。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時,福建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等參照執行中部地區政策,福建原中央蘇區縣參照執行西部地區政策。”
全國原中央蘇區縣共有33個,其中福建20個、江西13個。當年福建有近10萬人參加紅軍、新四軍,其中3萬多人參加長征,為革命犧牲6萬多人。改革開放以前,由于備戰的需要,中央在福建的投入較少,改革開放后,國家加大對福建的支持力度,促進了福建經濟社會發展,但由于歷史的原因,發展基礎仍然較差,經濟總量較小,困難面較大。2008年福建(扣除廈門)按財政供養人口計算的人均財力為6.53萬元,排在全國第22位;加上中央補助后按財政供養人口計算的人均財政支出為7.23萬元,排在全國第29位。尤其是原中央蘇區縣的基礎設施條件、社會事業發展、群眾人均收入、社會保障水平都還遠低于其他地區,亟需加大扶持力度。
為進一步落實好國務院《意見》關于加大對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的扶持力度的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期明確了在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時對福建省20個蘇區縣納入參照執行西部地區政策、32個老區縣納入參照執行中部地區政策。
鑒于福建原中央蘇區縣的歷史貢獻和比較困難的現實狀況,建議國家在安排財政轉移支付、稅收優惠、中央專項資金等方面,對福建20個原中央蘇區縣執行西部地區政策,對福建其他革命老區縣、少數民族地區執行中部地區政策。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
胡美東) 福建日報 編輯:單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