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從業者的從業經歷、業績、獎懲情況等將進入誠信檔案
4月1日起,成都市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將持證上崗。昨日,記者從市房管局獲悉,根據最新出臺的《成都市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將統一登記造冊,凡是從事樓盤銷售和二手房租售的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都要有資格“身份證”。
上崗須佩戴資格證
銷售服務人員泛指購房者熟知的樓盤置業顧問和二手房中介人員。按照要求,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應當取得相應從業資格或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相應的商品房銷售(含代理)或二手房租售服務業務。
“這個資格證就像從業人員的‘身份證’一樣,具有唯一注冊編號和印有姓名及注冊編號的胸牌。”成都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登記在冊的銷售服務人員往后只要在成都從業,其注冊編號終身不變。“從事房地產銷售服務的人員,必須佩戴統一樣式的胸牌。”他說,消費者如果對其服務不滿意,還可直接抄下號牌向房管局投訴。
從業經歷記錄在案
成都市還將率先建立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誠信檔案,其從業經歷、業績、獎懲情況、信用情況都將記錄在案。誠信檔案分為“誠信”、“預警”、“失信”三個等級,并即時在房地產經紀協會網站上公示。協會還對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違規行為建立了相應的行業懲戒辦法,對核查屬實的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從4月1日起,成都房管部門將定期或不定期對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進行檢查,發現有違規違法者,除責令及時整改,還將根據其違規程度輕重,扣除相應信用分值。對未及時整改或違規行為嚴重影響企業和行業聲譽的,將向行業進行通報,并通過媒體曝光。 (記者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