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含放射事件、院感事件、傳染病疫情等)未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或者隱瞞、緩報、謊報造成不良影響;
□由于醫療質量、醫療行為、醫療服務等方面的過錯、過失引發醫療糾紛,且處理不積極,造成嚴重社會群體性事件或惡劣的社會影響;
□遺棄患者,或因收費等原因延誤急危重患者治療造成嚴重后果;
□未經批準開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及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手術等
中國日報網消息:5月1日起,我省將對所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實行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昨日,記者從省衛生廳獲悉,《四川省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正式公布,各市(州)、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將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對轄區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進行監管。
不良記分分為5個檔次
按照規定,《辦法》所稱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指醫療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等醫療執業活動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制度或診療常規等行為,不包括涉及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內容的嚴重違法行為。
不良記分分為10分、6分、4分、2分、1分5個檔次,其中10分代表一次不良執業行為最嚴重檔次。
醫療機構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一次記10分: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含放射事件、院感事件、傳染病疫情等)未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或者隱瞞、緩報、謊報造成不良影響;由于醫療質量、醫療行為、醫療服務等方面的過錯、過失引發醫療糾紛,且處理不積極,造成嚴重社會群體性事件或惡劣的社會影響;遺棄患者,或因收費等原因延誤急危重患者治療造成嚴重后果;未經批準開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及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手術等。
記分過多可能被注銷
《辦法》規定,不良執業記分是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進行執業校驗的依據之一。累積記分周期以年為單位,從醫療機構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之日起計算,12個月為一個周期。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年度累積記分接近或達到10分以上的醫療機構,將成為衛生監督的重點對象。校驗期為一年的醫療機構,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不良記分達到12分,將被暫緩校驗1至6個月。
暫緩校驗期內,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不得執業。設有床位的醫療機構在暫緩校驗期內累計不良記分超過6分者,則認定其不能通過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將被注銷。
來源:華西都市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