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日前已有通過初審的申請人主動退出申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負責人說,初審中暴露出的問題“為下一步保障房申請分配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方向”。
深圳的保障性住房,近日陷入了一起接一起的風波中。
3月初,桃源村小區三期經濟適用房“奔馳”、“寶馬”等豪車扎堆風波未了,政府購買香蜜湖等豪宅區的房子當保障性住房又鬧得沸沸揚揚,月底,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審公告再生波瀾。
公示:怪事多多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公示第二次保障性住房7857份初審合格家庭的名單,幾乎同時,網上連連爆出《月收入7000元申請經適房》等熱帖。
據當地媒體調查,該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怪事多多:
近300戶通過初審的申請者來自政府機構,只有25個人員編制的福田區安監局有11人通過初審;不少通過初審的申請者“實際居住地”為售價每平方米2萬至5萬元的香榭里、美樹苑、金地名津等豪宅區,即便租住一房一廳,月租金也不低于3000元;一些通過申請者家庭或有子女就讀貴族學校甚至國外名校,或為企業高管甚至股東。
但是,不少“工作在機關、居住在豪宅、子女在國外”的申請者,填報的家庭資產卻為“零”。網民根據公示資料統計,羅湖、福田區通過初審的“零資產”申請者分別為69戶和49戶,僅羅湖黃貝嶺街道就有21戶“零資產”申請者。
回應:遮遮掩掩
面對市民和媒體的忿忿之聲,一些申請者的所在單位,特別是政府機構作出了回應,力避幫助申請者出具虛假證明之嫌。
深圳海關申明,12名通過初審的申請者“全是收入較低的聘用合同工”;出具了“收入證明”的福田區安監局負責人回應說,11名通過初審的申請者“經查都是各街道招聘的臨時協管員,并不是公務員”。
蓮花街道辦事處對“實際居住地”在高檔小區的解釋是“個人沒有房產、戶籍掛靠親戚名下”;香蜜湖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說,他們根本無法調查申請人的財產、房產,“只能依賴申請人的誠信”。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舉行新聞發布會,說明該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有關問題。但許多記者認為,該局除了介紹程序、說明政策外,對市民反映最為強烈的問題并未作出實質性的回應,對此,一位記者的評價是“遮遮掩掩”。
輿論:民聲忿忿
“工作在機關、居住在豪宅、子女在國外”的申請者通過中低收入家庭享受的保障性住房初審,惹起了深圳市民的眾怒。
根據深圳市有關規定,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對象為本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家庭。“家住豪宅為什么能通過審核?”當地媒體不斷接到質疑電話。
不少市民質疑:“公司老板也算中低收入家庭?”據知情者說,通過初審的申請者不少已有百萬家產。
對于“家庭零資產”,市民們質疑“這些人不吃不喝?”該市人大代表吳立民說,“資產為零,什么概念?在深圳能生活下去嗎?”
人們不理解,受理申請的政府工作人員怎么就看不出“零資產”這種明顯的漏洞?讓市民更不理解的是,該市住房和建設局還能堂而皇之地上網公示?
建議:處罰重重
深圳的保障房初審制度遭到該市人大代表吳立民和楊劍昌等的激烈“炮轟”。
對該市保障性住房由街道受理并初審、區復審、市終審和社區、全市公示制度,吳立民和楊劍昌都認為“初審流于形式”,“零資產”通過初審就是明證。
一位專家認為,公務人員以欺騙手段申請保障性住房、政府審核“流于形式”有損政府的公信力。
一些專家和人大代表認為,目前對騙取保障性住房的處罰太低。他們建議,違規行為一旦查實,載入個人誠信不良記錄,并加大處罰力度。
據悉,年初提交深圳市人大審議的相關條例規定,通過假資料騙取保障性住房的行為將處以高額罰款,并收回保障性住房、在一段時間內不予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請。
進展:再行審核
據悉,日前已有通過初審的申請人主動退出申請。
深圳有關部門將在復審、終審階段對申請人的財產、房產等進行實質性審核,6月中旬進行第二次公示。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負責人表示,歡迎市民和媒體的監督和舉報,并會對舉報信息進行嚴格核查,對經查實,在申請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照國家及該市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對嚴重失職、濫用職權、營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相關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為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予以公示通報并對直接責任人處以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負責人說,初審中暴露出的問題“為下一步保障房申請分配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方向”。
來源:人民日報(記者 胡謀) 編輯:寧波 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