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郝鵬俊(前排左一)在庭審現場。
中國日報網消息:15日,山西蒲縣煤炭局原黨總支書記郝鵬俊因犯逃稅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貪污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妻、蒲縣民政局原副局長于香婷也因犯逃稅罪等罪被判刑13年。此外,郝鵬俊夫婦還被判處1.7億元的巨額罰金。
郝氏夫婦落馬軌跡是官煤勾結最赤裸的圖譜。法庭認定郝鵬俊從2000年即開始經營蒲縣成南嶺煤礦,而2005年,郝鵬俊已做出“退股”行動并向當地紀委說明。但證據表明,所謂退股只是一場把戲,而在當時嚴查整頓的風頭上,退股官員不乏其人,甚至還有現任蒲縣煤管局局長。至今,卻只有郝氏夫婦“以身試法”,山西“官煤”勾連之深,可見一斑。
“創業”局長夫婦二人初試官煤
郝鵬俊歷任蒲縣地礦局局長、煤炭局局長,2006年10月任蒲縣煤炭局黨總支書記。其妻于香婷,案發時任蒲縣民政局副局長。
司法文書顯示:1999年4、5月份,時任蒲縣地礦局局長的郝鵬俊找到蒲縣太林鄉西開府村支書喬銀喜,表示要在牛上角驢駒溝打煤窯,雙方商量好占地問題后,達成了口頭補償協議。
2000年3月,郝鵬俊和于香婷夫婦找到于小紅(于香婷的弟弟),請他出面開辦成南嶺煤礦。郝鵬俊對他說:“我們兩口子工作忙,你先給我們招呼住攤子,等煤礦盈利了,我們不會虧待你的。”
在工商設立登記等公開資料中,產權所有人是太林鄉西開府村民委員會。成南嶺煤礦的法人是于小紅,郝鵬俊夫婦每月支付于小紅5000元工資。
“發展”局長的煤礦成“試點”
2002年6月,郝鵬俊當上了蒲縣煤炭局局長,成南嶺煤礦乘著“局長”的東風,得利頗多。
據相關司法文書顯示,2003年5月,蒲縣部分煤礦安裝瓦斯監測設備,郝俊鵬與煤炭科學院重慶研究院銷售二公司聯系,購置了13萬元的礦用監控電纜。這些電纜被拉到成南嶺煤礦使用,當年6月底,郝鵬俊簽字后,浦縣煤炭局財務墊付了13萬元的電纜款。
2003年11月,孟煤項目部開始采煤方法改造設計,12月23日,郝鵬俊安排蒲縣煤炭局向孟煤項目部支出10萬元,作為設計費用。
知情人透露,成南嶺煤礦由于采煤方法的率先改進,成為全縣的“試點”。2004年后,蒲縣先后有20多座煤礦與徐州礦務局合作,單井年產量由3萬噸提高到目前的30萬噸,通風管理完成系統化,回采率也由原來的15%提高到65%。
由于煤炭市場一路高漲,蒲縣2008年的實際煤炭產量竟突破1000萬噸。成南嶺煤礦的財富也迅速膨脹,成南嶺煤礦由當初幾十萬元投資的窯口子,發展成總資產5285萬余元、凈資產1700萬元的煤礦企業,職工達500多人。
落馬局長庭上稱“事出有因”
2008年8月前,蒲縣縣政府要求境內所有煤礦停止生產,郝鵬俊自恃自己六證齊全,拒不停產。同年9月,臨汾市襄汾發生潰壩事故,山西各級政府又嚴查煤礦和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問題,成南嶺煤礦在此期間出產的煤炭,被蒲縣紀檢部門予以查扣。
緊接著,2008年10月,紀檢部門先后將郝鵬俊夫婦“雙規”。2009年9月14日,郝鵬俊夫婦被提起公訴。
今年4月15日,郝鵬俊因犯逃稅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貪污罪,被山西省蒲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法庭認定郝鵬俊控制的成南嶺煤礦利用銷售差價逃稅1871萬多元。
郝鵬俊妻子、蒲縣民政局原副局長于香婷因犯逃稅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判刑13年。郝鵬俊夫婦還被判處1.7億元的巨額罰金。
宣判的當天,郝鵬俊在法庭上稱:“我落到今天這個地步事出有因。蒲縣縣委書記問我要5000萬,時間是9月18日中午,在……”主審法官鄭蒲隆即以“與本案無關”為由打斷了這個陳詞。
目前,郝鵬俊、于香婷以及成南嶺煤礦的賬戶資金被浦縣公安局凍結5330多萬元,被蒲縣專案組凍結6798多萬元,超過1.2億元;郝鵬俊、于香婷夫婦在北京購置的35套房產也遭凍結,房產合同價款共計1.6億多元。
上述資金,通過法院裁定,已經被劃財政指定賬戶,北京房產也將實施拍賣。
“天價罰單”
4月15日,郝鵬俊、于香婷、于小紅3人一審被處以巨額個人罰金:郝鵬俊罰金8500萬元、于香婷8500萬元、于小紅5600萬元,連同判罰成南嶺煤礦的單位罰金9860萬元,罰金總額高達3.24億元,堪稱“天價罰單”。
鏈接:北京豪宅35套
郝鵬俊在北京的35套房產,基本都在三環內。其中,宣武門外大街92號海格國際大廈17套,郝鵬俊名下13套,其余在子女名下;朝陽區關東店四巷朝外SOHO和南三里屯危改小區通盈首都花園巴黎城共17套,均在郝的妻子于香婷和一子一女名下;另外,于香婷名下還有宣武區信恒大廈1604號房產一套。這些房產購置時的合同金額是1.67億多元,按現在市價有可能翻番。
來源:東方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