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蔡鐵柱在法庭上。
庭審直擊
只具有高中文化的蔡鐵柱在時年51歲時居然搖身變成了“中國軍地醫學院”的法定代表人。但在檢察機關看來,這個法定代表人,不過是蔡鐵柱詐騙活動的偽裝。
根據指控,蔡鐵柱伙同侯衡廣、馬艷麗開辦無辦學資格軍校,謊稱招收部隊委培生,騙取9名受害人共計24.8萬余元。
今天(14日)下午,蔡鐵柱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出庭受審。被告人席上的他大呼“冤枉”:“我們在國內手續沒辦好之前就開始招生,確實違背了教育部的規定,但我們只是為了多招學生,不是詐騙。”
在港注冊到內地招生
于先生是被蔡鐵柱等人騙了的9人之一。在今天由檢方提供的于先生的證言中,蔡鐵柱等人行騙的招數被一一呈現出來。
2008年七八月間,一位自稱劉存山的男子撥通了于先生的電話,向其介紹一所叫作“中國軍地醫學院”的學校。
電話中,該男子稱這所學校與第四軍醫大學聯合辦學,能向學員頒發教育部網上查詢的全日制大學普通畢業證書,并可安排到部隊醫院擔任非文職醫務人員,而且學校為全軍事化管理,學雜費每年約27500元。
正在為女兒入學問題發愁的于先生,馬上約劉存山見了面。不久,劉存山帶領于先生來到北京市海淀區太平路一出租房內進行招生咨詢。在此處,于先生見到了“中國軍地醫學院”的諸位“院長”和“副院長”,并在一張抬頭為“第四軍醫大學”的表格上填寫了女兒的各項資料。之后,又在一名叫馬艷麗的女子帶領下,辦理了繳費手續。拿到收據后,于先生被領回“院長”辦公室,由“院長”為其開具了入學通知書和就業承諾書。全部手續辦妥后,于先生的女兒開始“無憂無慮”地等著這所學校9月開學。
但當年8月,總參某部第三管理所政治處在奧運安保檢查時,發現“中國軍地醫學院”涉嫌違規招生,并向警方進行了通報。蔡鐵柱聞訊而逃,當年10月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庭上,蔡鐵柱辯解說,“中國軍地醫學院”是其2008年4月在香港注冊的公司,當時注冊范圍是醫學教育。在內地,他委托另一家公司為其辦理辦學手續,只不過教育部方面的手續沒下來。
被告稱真心辦學沒詐騙
面對檢察機關的控訴,蔡鐵柱從一開始就矢口否認詐騙事實。“我沒有詐騙,定我詐騙是冤枉的。”他認為自己在香港注冊了軍地醫學院有限公司后,在北京是與其他兩所學校聯合辦學;而所收取的費用用于辦學場所建設,沒有占為己有。
公訴人隨后出示了蔡鐵柱之前的供述。該供述顯示,所謂的“中國軍地醫學院”由侯衡廣擔任副院長,負責招生等工作;馬艷麗擔任出納,由其將收取的錢款打入蔡鐵柱的個人賬戶內。
但蔡鐵柱在法庭上稍微改變了說辭,他說,“我申請銀行賬號是為學校專用的臨時賬戶。錢我個人一分沒動過,只是在房山區租部隊房子做校舍交了房租預付金20萬元,裝修花了60多萬元。”
但公訴人隨后又舉出解放軍總參謀部以及教育部相關部門的情況說明,證明“中國軍地醫學院”沒有辦學資格和部隊委培資格。公訴人認為蔡鐵柱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即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是顯而易見的。
辯護人拋出單位犯罪說
在法庭辯論環節,之前一直沒有太多發言的辯護人忽然拋出本案應該是單位犯罪,應以合同詐騙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辯護意見。
辯護人認為,中國軍地醫學院有限公司經過香港政府批準注冊,是一家合法的公司。其違背教育部相關規定非法招生,可能構成非法經營或者其他犯罪,但不構成詐騙罪。
辯護人隨后拿出2003年的一份司法解釋,該司法解釋規定,“如符合我國法人資格條件的外國公司在中國實施相應的犯罪行為,應以單位犯罪論處”。辯護人指出,根據該司法解釋,即使被告人構成犯罪,也應該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人則認為,該解釋中明確規定適用的外國公司應為“符合我國法人資格條件的”,而中國軍地醫學院并未通過我國國內的審批。蔡鐵柱隱瞞中國軍地醫學院非法成立的事實,向受害人作出虛假承諾,騙取他人錢財,應定性詐騙。“且該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實施犯罪,不可能成為一個合法的單位,所以也不存在合同詐騙罪的問題。”
據記者了解,本案另外兩名被告人馬艷麗、侯衡廣已于去年10月分別被判處7年左右有期徒刑。
15時40分,審判長宣布休庭,將擇日宣判。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