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上獲悉,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等12個部門共同起草的《天津市引進人才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審議。通過構建引進人才服務的“綠色通道”,實現人才“引得進、用得好、留得住”。
《辦法》主要包括引進人才的方式、設置人才服務專員制度、構建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建立保障制度等內容。《辦法》明確了五種引才方式:一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布《天津市緊缺人才目錄》,引導海內外人才以調動、短期聘用、柔性流動等多種方式來津工作;二是充分利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手段,搭建人才與用人單位對接和交流平臺,與海內外人才引進渠道建立密切聯系,及時發布、了解人才供求信息;三是組織大型海內外人才招聘洽談活動,定期組織用人單位赴海內外舉辦各種形式的人才招聘洽談活動;四是組織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津交流考察,通過開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津門行”等活動,有針對性地安排國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津和用人單位對接交流;五是充分發揮人才獵頭公司等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的作用,運用市場機制多渠道吸引人才。
關于構建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辦法》明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人才服務窗口”,承接審批服務申請、提供政策咨詢、開展跟蹤服務,為引進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綠色通道”服務。采取“一窗接待、并聯預審、集中反饋、專員辦理、統一建檔”的方式,實現服務提速。
來源:渤海早報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