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明知某超市消防設施癱瘓,仍然出具合格的《檢驗報告》,并未經消防部門備案登記,私自偽造《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日前,公安消防部門依法給予該公司8萬元的消防行政罰款。這是新《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條例》實施以來天津市針對此類案件的首例處罰。
據天津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檢測站負責人介紹,這家消防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在對薊縣某地下超市有限公司進行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時,明知該超市已經存在消防栓給水管道漏水,消防水泵和控制室柜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控制柜故障,部分火災自動報警探測器故障,集中報警控制器主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等問題;卻違反相關規定,為其出具了合格的《檢驗報告》,并未經消防部門備案登記私自偽造《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公安消防部門經調查認定,該公司行為違反了新《消防法》第34條和第69條相關規定,屬出具虛假消防技術服務文件的違法行為,立即作出責令改正,沒收公司違法所得,對該單位處以罰款8萬元的消防行政處罰。
總隊防火監督部負責人表示,針對此行為,消防部門下一步即將發布《關于加強城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監督管理通告》;依法開展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消防監督備案工作,有效凈化全市消防技術服務市場環境,強化對全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消防監督管理,確保其提供公正、科學、準確的消防技術服務。
來源:渤海早報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