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包月”:違章司機的“通行證”
罰款“包月”不僅未能治好超載,還讓違章司機吃下了“定心丸”,超載更加明目張膽。樂平市一名姓查的司機說,包月、包季罰款肯定無法解決超載問題。而且,以前由于擔心被交警抓到,司機們超載多少會躲躲閃閃。一次性交了包月、包季的罰款后,知道警察不會再罰款,司機們超載再不需偷偷摸摸,更加放心膽大了。
關于包月“罰款”一事,樂平市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朱國文解釋說,個別民警為了說服當事人盡快交罰款,說話用語不規范,比如“這次罰了,我下次不再罰你了?!苯Y果,司機就錯誤理解成交警要包月包季罰款了。對于罰款不開收據的行為,他也予以否認。樂平市交警大隊大隊長黃立新也表示,大隊沒有出臺過這樣的規定。
由于多名司機向有關部門反映,引起了樂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目前,紀委調查組已經進駐樂平市交警大隊。此外,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察右后旗政府也于8月初形成了初步處理意見:6名執勤交警被認定失職,給予免職或撤職。
面對多年罰沒款的去向以及責任追究問題,烏蘭察布市察右后旗交警大隊大隊長盧永清解釋說:“我剛來這里工作半年,有些情況我不太清楚。收上來的錢都交地方財政,交給國庫了?!彪S后,他以要開會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進一步采訪。
北京科技大學社會學系黃家亮博士表示,一些地方長期存在“以罰代管”亂象,很可能已經形成一個利益鏈條,僅靠對個別警察的查處,很難剎住這種風氣。他質疑說,多年亂罰款,有關部門是否要承擔失職瀆職責任?多年的罰沒款項到哪里去了?這些問題都應該徹查,不能是一本糊涂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