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汶川縣法院映秀法庭受理了一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特邀請鎮(zhèn)人民陪審員沙金參與案件調解工作,使糾紛以當事人撤訴的方式得到圓滿解決。
此案件中,原被告本已在事故后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被告反悔不支付賠償金,原告因而將被告告上法庭,被告的出爾反爾使得原告十分不滿,情緒抵觸,堅持要被告立即支付賠償金。在調查中得知,被告因家境貧困,一時無法支付賠償金,被告認為原告不理解自己的困境,因此對賠償表現(xiàn)出消極態(tài)度。
映秀法庭辦案法官及時匯報案情,認為該案件以調解的方式來化解雙方的矛盾為最佳,法庭遂決定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在調解中,人民陪審員與當事人談人之常情,談利弊關系;辦案法官則充當配角,以法理、法規(guī)給當事人合法利益作保障,最終,在人民陪審員與法庭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當事人再一次握手言和,原告當庭表示撤訴,從而圓滿地解決了這次交通事故糾紛。
為貫徹落實“大調解”工作體系精神,做好案件調解工作,映秀法庭在審理工作中堅持把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相結合,采用聯(lián)動調解的方式,因地制宜,結合多方調解力量,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維護轄區(qū)的和諧穩(wěn)定。
來源:中國日報四川記者站 (通訊員任露)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