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深圳戶籍市民的申請回饋話費短信格式
(1)2010年8月31日前已申請辦理深圳市居住證并參加深圳市社保且正常繳費的,應按以下短信格式發送短信:“姓名#身份證號#3#社保電腦號#居住證簽發日期#”。例如,非深圳戶籍(身份證號222222201008310001),已辦理深圳市居住證(簽發日期20100831)且參加深圳市社保并正常繳費(社保電腦號6666666)的市民李四,如使用中國聯通手機號碼,應編輯“李四#222222201008310001#3#6666666#20100831#”發送至“106558108980”。
(2)2010年8月31日前已參加深圳市社保并正常繳費,但沒有申請辦理深圳市居住證的,應按以下短信格式發送短信:“姓名#身份證號#4#社保電腦號#”。
(3)2010年8月31日前已申請辦理深圳市居住證,但沒有參加深圳市社保的,應按以下短信格式發送短信:“姓名#身份證號#5#居住證簽發日期#”。
為避免個人信息過于簡單而被他人冒名申請手機回饋話費,請市民按照以上短信格式發送完整的個人信息。
(三)市民發送手機短信后,將于48小時內收到回復信息“感謝您參加特區三十周年向市民回饋手機話費活動,您的申請短信已經收到”。如48小時內未收到上述信息,請重新發送申請短信。發送短信不足48小時請勿重復發送,以免短信平臺堵塞。
(四)市政府有關部門將統一對市民發送的申請信息進行比對審核,對經審核符合回饋話費條件的,通信運營商將于10月21日前將回饋話費自動充值到有效的手機號碼。為保障充值成功,市民發送申請回饋話費短信后兩個月內需確保該手機號碼正常使用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