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片:2007年3月14日,在日本首都東京,中國勞工訴訟案的原告(前)和支持者們于宣判前在東京高等法院門前示威,要求日本政府和相關企業謝罪。當天,日本東京高等法院就中國勞工訴訟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中國原告勝訴的一審判決,駁回他們對日本政府和相關日本企業的索賠訴求。新華社記者 張華 攝
三菱材料公司是二戰期間眾多奴役中國勞工的日本企業中的一個。資料顯示,1937年日本發動侵華戰爭,至1945年日本正式投降,中國共有近4萬名勞工被強行抓到日本做苦役,期間一些人受盡迫害,致約7000人死亡。此間,日本共有35家企業的135個作業點強擄和奴役了中國勞工。
簽字儀式上,勞工與去世勞工遺屬在民事起訴書中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公司賠償包括原告代表人在內的受害勞工及遺屬每人10萬元人民幣,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書面謝罪并深刻反省,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受托律師中國受害勞工法律援助團執行團長、山東鵬飛律師事務所主任傅強說,在過去十幾年的對日索賠訴訟斗爭中,均是在日本國內提起的,其訴訟代理人也均由日本律師擔當,按照國際法規則,中國律師一般只能作為輔助人坐在法庭的旁聽席上,以此表示支持與助威。
傅強在簽字儀式期間向新華社記者展示了已在日本公開的近4萬名二戰中國勞工的花名冊復印件,作為見證那段歷史的確鑿證據。
“那是段痛苦的經歷。在日本挖礦要下到井下3里深,每天早上6點下井,晚上6點才能出井,工作期間只給兩個小窩窩頭和橡子面餅。當時北海道天很冷,我只穿一件小褂和一條單褲。”1944年被三菱擄至北海道的勞工王子安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