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駐京辦業務,利潤空間很大
這次駐京辦整頓過后,最大的熱點莫過于駐京辦留下了什么。
昨日,熟知駐京辦情況的《駐京資訊》報社社長李罡告訴南方日報記者:以全國5000家縣級駐京辦計算,駐京辦一年能拉動各項消費在200億元左右。
截至2010年7月底,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門駐京辦事機構共有971家,其中省級政府(包括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經濟特區政府駐京辦事機構50家,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304家,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駐京辦事機構189家,縣、市(縣級市)、旗、市轄區政府駐京辦事機構374家,各類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的駐京辦事機構54家。其他未登記備案的“黑戶”駐京辦數量就更無法統計了。
“如果縣級駐京辦在北京買一套150平方米的三居室做辦公室,即使在房價大漲之前買,起碼也要200萬元。就算只是一大半駐京辦在北京買房(實際上有的駐京辦還不止買一套),按3000家來算,也超過60億元了。”李罡掰著手指說。
“住房開銷60億元、車輛費用20億元、交通住宿20億、發布會費用15億元等等,全部加起來,是一筆很大的數目。”李罡說,如果能承接各駐京辦在京城的原有業務,即使對方不再購買新的房產,也有很大的利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