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立案偵查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長陶校興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上海市檢察院審查決定,對陶校興執行逮捕強制措施。
然而,此案所帶來的余波仍在持續。在他被批捕后的一個星期,前松江區區長助理錢智春也因涉嫌向其行賄而被控制。同時,已有數名地產商因為陶校興案遠走國外。
禍起“樓倒倒”蓮花河畔
陶校興算得上是上海房屋土地資源系統“不倒翁”式的人物。
2006年上海社保基金案(簡稱“社保案”)案發后,面對跟自己交往頻繁的上司殷國元、下屬朱文錦被雙雙判刑的局面,他盡管跟陳良宇關系密切,還曾在松江建別墅供陳良宇享受,但在交出掌管土地大權后,涉險過關。
此后幾年,他雖偶爾會被約談,但一直無恙。
房產系統內部的人士透露,不少人一度以為他會安然退休,但沒想到在59歲時終于出事。
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所公布的案情,初步查明,陶校興涉嫌利用土地審批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多家公司或個人的財物,數額巨大,情節嚴重。根據案情描述不難發現,陶主要犯罪事實為“受賄”。
但政府系統內部盛傳,他的落馬與去年發生在上海閔行梅隴鎮的倒樓事件及梅隴系列案相關。
2009年6月27日,在建的“蓮花河畔景苑”7號樓整體倒塌,造成一名正在作業的工人死亡。今年4月21日,項目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梅都地產)兩位大股東——張志琴、闕敬德,終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一位接近紀委的人士并不否認陶校興跟“蓮花河畔”有關,但他表示,從2005年開始,就已經有人舉報陶校興。而據房管局內部會議通報,陶校興主要是被調查利用職權將上海市配套房建設項目工程“打包給其親戚名下的公司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