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廣州申亞成功以來,為保障亞運會的順利舉辦,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積極行使地方立法權,已經制定的直接與亞運會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已達14件。這是記者25日從廣州市新聞中心召開的有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副主任邢翔介紹說,為實現文明亞運、綠色亞運、和諧亞運的目標,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權,在編制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時,有意識將保障服務廣州亞運會的事項作為立法重點并積極實施,確保在亞運會召開前各項相關法規能順利出臺。
據介紹,這14件地方性法規包括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社會服務等各個方面的內容。比如,2009年9月1日起實施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是保障廣州以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亞運會的一部基礎性法規,對進一步規范廣州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為,完善文明執法制度,促進依法行政,保護公民合法權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發揮了關鍵作用。
來源:新華網(記者 周偉)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