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于2011年2月22日上午10:00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邵寧介紹“十一五”時期中央企業改革發展情況和“十二五”總體思路,并答記者問。

圖為邵寧在答記者問
邵寧:國企資產實際上是屬于國家和全體人民的一筆儲蓄
有些人在網上也問,你們是國有企業,我可能沒有享受到你們什么資產,對我沒有什么好處。我做一個比喻,這好像是家里有一筆儲蓄,平常是不用的,存在銀行里,一旦需要的時候,我可以取出來,是可以使用的。國有企業的資產實際上屬于國家、屬于全體人民的一筆儲蓄,一旦以后國家需要錢,完全可以動用。這幾年我們國家處于高增長時期財政增收還很大,但是我想往前看,我們的速度不可能永遠這么高,而且我們中國還會進入一個老年社會的問題,到那個時候,需要錢的時候,我相信這筆資產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
邵寧:國企和政府的關系已徹底改變
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進行了二十多年,付出了艱苦的努力。前一段的改革已經解決的主要問題大概是這樣幾個方面:
第一,國有經濟的布局結構實質性的變化,這主要是通過國有中小企業改革,我們的國有經濟從中小企業層面實現了退出。
第二,國有企業和政府的關系徹底改變了,有一些財政、銀行對國有企業的輸血渠道都被徹底切斷,這樣就迫使國有企業走向市場,變成一個獨立的市場競爭主體。
第三,國有企業優勝劣汰機制初步形成,前一段大量的國有企業退出市場,實現了優勝劣汰。
第四,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初步建成,企業經營責任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初步建立。
第五,企業內部機制有所改變,“大鍋飯”、“鐵交椅”的情況有所變化,當然這方面進展還不平衡。這是前一段改革已經解決的問題。
邵寧: 改造國有經濟系統需要一個相當長期的過程
研究中國的國有企業問題、觀察中國國有企業的狀態,是需要一種歷史感的。這是一個改革的過程,是一個不斷變化的過程。在20年前,我們還在推行企業承包制,產權當時還不敢碰。在10年前,三年改革脫困還沒有完全結束,當時做的事是企業改制和企業破產。到今天,改革的實踐以及我們對改革的認識已經完全不一樣了。同樣的,目前國有企業的狀態并不是改革的終點,而是下一階段改革的起點。我相信,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推進,中國國有企業還將出現許多新的變化。我們可以預見的是,國有企業在體制上會與市場經濟進一步融合,競爭性的國有企業會進一步提高國際競爭力,公益性國有企業會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同時,在發展過程中履行好自己的社會責任。
邵寧:央企境外經營出現重大虧損同樣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這幾年中央企業的境外經營總體上效益是比較好的,大概的數字是這樣的,中央企業境外資產總額占中央企業總資產的19%,當年實現的利潤占中央企業利潤總額37%,這是2009年的數字。這個數字說明效益整體上還是不錯的,說明我們“走出去”的戰略是對的,也說明中國企業在很多方向上有比較優勢。
我們也注意到,比如外面報道有些海外的項目出現虧損,當然有各種各樣的原因,從我們國資委的角度,它的性質和境內虧損是一樣的,是企業就要掙錢,就要對股東負責,海外不能虧,境內也不能虧。像這種出現的重大虧損,實際是國有資產的重大損失,從制度上講,我們要查明原因,明確并且追究責任。
邵寧:國資委沒有行業職能 不可能去制定某一個行業政策
國資委是出資人機構,我們沒有行業職能,所以我們內部也沒有行業人才。國資委不可能去制定針對某一個行業的政策,比如說,建立安全穩定的能源體系,比如天然氣的問題,這似乎都不是在國資委的職能范圍之內,這可能需要行業的管理部門去做。對于“走出去”來說,我們對于中央企業也是一視同仁的,不可能對某一個行業采取什么樣的政策。
邵寧:去年已有14家央企退出房地產業 今年估計有20多家
國資委對房地產業的政策非常明確,有房地產為主業的可以參加商業性競標,沒有主業的只能從事自由土地的開發,你開發完逐漸地退出。去年已經退出副業是房地產業的企業有14家,今年估計有20多家可以退出。其他的企業把手頭的事兒做完,把現有的項目做完,逐漸退出,集中資源搞他的主業。
邵寧:已有52家央企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
總的要求是,在企業發展的同時,要善待社會,善待消費者,善待員工,善待環境。我想,國有企業是國家的企業,是人民的企業,所以國有企業要做一個負責任的企業。應該說,這幾年中央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執行得不錯,社會責任越來越成為企業經營中的一種理念,到去年底,有52家中央企業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或者《可持續發展報告》,當然這方面我們還要繼續推動工作進一步開展。
邵寧:央企“走出去”帶來不錯的效益 同時風險也非常大
關于“走出去”的問題。這幾年,應該說中央企業“走出去”的步伐還是比較大的。總體上講,這幾年中央企業“走出去”的效益是不錯的,但是同時風險也非常大。這個風險有的是我們主觀方面的,有的是客觀方面的。
主觀方面,我們企業的國際化經營能力普遍不足,國際化的人才短缺。第二方面,我們企業的經營層對國外的法律環境、經營環境往往不熟悉。
來源:新華財經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