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9日從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的有關報告中獲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正在對反家庭暴力立法進行立項論證,論證的結果將作為專門立法與否的依據。
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在議案中提出,我國多部法律中有關于反家庭暴力行為的法律規定,但沒有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造成司法實踐中對家庭暴力行為的干預和打擊不力,家庭暴力引發的惡性案件時有發生且成蔓延趨勢,直接影響到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建議盡快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對此,最高法和公安部認為,家庭暴力傷害了部分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了家庭和睦和社會和諧。我國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尚不夠系統完善,有必要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29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關于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內務司法委員會在審議意見中說,制定有關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已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預備項目。家庭暴力事件頻發和受害人數量持續增長,既有現行法律中缺乏反家庭暴力專門立法的因素,也有相關責任部門和組織工作不到位,以及一些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不強的原因。關于反家庭暴力立法問題,是對現有法律進行修改完善,還是制定一部專門的法律,需要進行認真思考,理性研究。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