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在全國政協最后一場小組討論中,許多委員表示,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更加強調了公開透明、陽光司法,令人欣慰。正如一名委員所言,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制權威,必須大力推進司法公開,讓人民群眾“看得見”“感受得到”。
就在不久前新華網進行的“2010兩會熱點調查”中,司法公正高票入選群眾最關心的十個話題。其中,“加強司法工作透明度,完善制度建設”又以35000多張選票被網友評為實現司法公正最關鍵的辦法。
此次“兩高”報告中,把互聯網等媒體作為聽民生、察民意的重要渠道,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完善司法公開和司法民主機制,加強民意溝通,做到透明公開等表述,順應了新時期公眾的新要求,是一大進步。然而也應當看到,公眾廣泛關注的背后,不僅蘊藏深深的期盼,也不乏一些批評意見和不信任。
從陜西“華南虎照”,到云南“躲貓貓”,再到杭州“欺實碼”,“峰回路轉”,案件審理過程頻頻暴露司法部門執法手段簡單落后、執法程序粗糙草率、裁定結果漏洞百出、甚至違背常識。這些案件雖然只是司法部門每年受理案件中的極小部分,但是產生的惡劣影響極大。
正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裁決,其惡果相當于十次犯罪。在現實生活中,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嚴重損害司法機關的形象和公信力,其帶來的司法不公、司法不信任,很可能會動搖法制基礎、破壞社會穩定。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司法權力缺乏強有力的外部監督。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以公開促公正,以陽光促廉潔;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司法機關應充分拓寬渠道,通過規范裁判文書上網、庭審直播、人民陪審員制度等等,進一步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只有真正做到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公開,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司法,司法公正才能更好地得以實現。
來源:新華網(記者 姜琳 隋笑飛) 編輯: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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