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腎“中介”最少掙25萬元
警方此次解救出來的10名被“圈養”的器官供體人員的情況,也足以讓人吃驚。
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顯示,這10名“供體”全部都是省外人員,年齡大多集中在20歲左右,其中年齡最小的才18歲,年齡最大的也才27歲。他們分別來自湖北、四川、山西、湖南、河南、安徽、天津、浙江、廣西等地。
“這其中有兩人竟然還是國內某知名師范大學的在校大學生,他們前段時間剛放暑假。”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這10個人中有來自農村的,也有來自城市的。他們通過其他“中介”來到鄱陽,之后便被李某昌、鄧某軍等人統一安排在鄱陽鎮黃家洲村進行集中“圈養”。
除了出外去醫院做供體配型外,其余時間,這些“供體”都不出“窩點”。他們在“窩點”內的娛樂生活主要就是看電視和上網。這10人當中,來自四川的張某兵已經在“窩點”內被“圈養”了一年半多了。
警方還了解到,所有“供體”可以選擇自由離開,但是“會被要求補交伙食費以及歸還該窩點的中介者給介紹他們來的另外一中介的3000元中介費”。
辦案民警說,這10名“供體”被警方統一集中安排在鄱陽縣城賓館。后經過警方的教育談話,10人悔恨莫及,均指認李某昌和鄧某軍等人的不法行為。
7月27日,鄱陽縣公安局為10人買好了返程回家的火車票,并給每人分發了食品以及200元現金,將他們送到南昌火車站安全踏上返程的火車。
目前,涉案的6名“黑中介”團伙成員已被鄱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供體”每賣一只腎一般只能獲得3萬元至5萬元,而“中介”找到有買腎需求的尿毒癥患者家屬,售價卻在28萬元以上。
在此案中警方了解到,鄱陽這一犯罪團伙,目前已經組織這10名“供體”在南昌一家醫院做了3個配型,在浙江一家醫院做了1個配型,在合肥一家醫院剛聯系準備做1個配型。
“每配型成功一名患者,患者家屬必須先向‘中介’支付5萬元至12萬元的定金。”辦案民警說,該組織除了在網上發布“賣腎”信息外,還專門有針對性地到各家醫院收集尿毒癥患者的信息,然后主動找到患者家屬“推銷業務”。
■鏈接
2011年2月17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對一起買賣人體器官案進行宣判,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劉韞璐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董兵崗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檢方指控:劉韞璐于2009年1月21日,在北京市西城區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內,居間介紹“供體”董兵崗與患者劉某進行了腎臟移植手術,非法經營額為人民幣15萬元。此外,劉韞璐組織董兵崗、李國剛(另案處理)等人于2009年3月至5月間,在北京市及河北省石家莊市租賃房屋,通過互聯網招募多名“供體”居住,欲居間介紹進行人體器官非法買賣。
■說“法” 遏制人體器官買賣應加大打擊力度
人體器官移植嚴重的供需矛盾,是人體器官非法買賣猖獗的主因。盡管刑法修正案(八)已明確將非法買賣人體器官入罪,但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應規定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的刑罰,才能實現對買賣器官犯罪的最有力打擊。
與此同時,在人體器官非法買賣的過程中,網絡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這種有悖人倫的行為也應納入網絡打擊的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