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省物價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價格管理,規范保障性住房價格行為,該局日前就進一步加強我省保障性住房價格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對保障性住房租金管理、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限價商品住房價格管理等進行了明確。
據了解,保障性住房是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建設標準、供應對象、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目前納入我省定價目錄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兩限普通商品住房)。
其中,廉租住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制定和調整租金標準要與當地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制定和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應當以保證正常運營和維修管理為原則,綜合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按照不同地段或不同區域、不同房屋類別等因素合理確定。同時,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采取相應的政策措施加強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監管,及時掌握公共租賃住房成本和租金變動情況。
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銷售價格由價格部門會同住房保障部門,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利潤的基礎上確定并向社會公布。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與城市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其中專業性強、費用彈性大的建筑安裝工程費及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等費用,可聘請專家或委托專業技術機構進行審核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