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原本在春秋兩季各辦一場公務員考錄,今年起,每年僅組織實施一次公務員考錄(即省、市、縣、鄉四級聯考)。記者13日從省公務員局了解到,今年我省公務員招考政策呈現四大變化。
變化一:服務未滿兩年的公務員不能報考
針對公務員再報考的問題,今年的公務員招考條件也有所變化。往年我省一般都規定“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從今年起,這一要求改為“服務年限不滿兩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這一變化與今年中央機關招考一致。
對服務未滿兩年的公務員再報考提出時間限制,主要是為了穩定新錄用人員和基層公務員隊伍,同時給其他考生更多的機會。
變化二:近三年應屆畢業生都納入本省報考者
今年公務員招考的條件更加放寬,最突出的表現是報考公告第七條的規定:“今年3月12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 年、2012年、2013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
往年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只有招考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才能視為本省報考者。今年則擴大為近三年,這一條件放寬有助吸納更多人才到福建工作。
變化三:專門職位多達400個
今年,我省設立了一批專門職位,面向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且期滿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這些職位超過400個,與往年相比有大幅度增加。
專門職位是專門面向參加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省和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并于今年9月30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招考。專門職位的增加是為了鼓勵和引導大學生到基層建功立業。
變化四:部分偏遠基層職位面向本地生源
12日公布的公務員招考職位中,部分偏遠地區的基層崗位提出了職位面向本設區市考生招考的條件限制。在往年的招考中,黨群系統有設置這樣的條件限制,今年則擴大范圍,部分政府的鄉鎮也設置了“本設區市”的招考條件。
據透露,以往有考生以邊遠地區的職位為跳板,考入之后無法扎根安心工作,出現公務員“跳槽”問題,此舉不利于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
記者了解到,在今年的招考職位中,黨群系統里的長汀縣河田鎮黨委科員、壽寧縣清源鄉黨委黨政辦科員等職位,政府系統里寧德古田縣泮洋鄉人民政府科員、南平延平區樟湖鎮人民政府經濟發展辦科員等職位,都只面向“本設區市”招考,且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記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