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按老標準(即1996標準)評價,蘭州市2014年優良天數達到300天,2015年優良天數達到310天以上;按新標準(即2012標準)評價,到2017年,優良天數逐年提高,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細顆粒物年均濃度較2012年分別下降15%、14%、8%、5%,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穩定退出全國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
董光國介紹說,省環保廳在蘭州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做了以下主要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省十二屆黨代會提出了綠色發展取向,將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上升為全省行動,將其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專門成立了由分管省長為組長,省發改、環保等16個部門及14個市州政府為成員單位的全省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指導和協調全省暨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省政府第4次常務會研究通過了《全省大氣污染治理實施方案(2013-2017年)》,省政府第24次常務會又專題研究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對策措施;省委第53次常委會研究審定了《甘肅省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并由省政府印發實施。
二是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將蘭州市列入全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防治試點城市,并納入全國《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確定的“三區十群”范圍,我們采取多種方式和途徑,積極主動,會同有關部門多次向環保部等有關部委溝通匯報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和存在的困難,得到了國家有關部委的關心和支持,蘭州市大氣治污工作做法和成效得到了環保部領導的充分肯定,并將繼續給予指導和支持。
三是加大資金投入力度。近兩年來,爭取國家支持專項資金3. 36億元,已落實到位2.75億元。在全省財力十分有限的情況下,近兩年共安排省級環保專項資金1.53億元(占到全省環保專項資金的三分之一)。2012年至2013年,中央和省級共投入環保專項資金4.28億元,支持蘭州市完成主城區燃煤鍋爐污染及燃煤污染物“雙清零”任務,有效推動了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工業企業污染治理等重點工程的實施。
四是加大指導協調力度。加大對中央在蘭和省屬企業的協調,督促落實煤改氣、脫硫脫硝和煙氣治理措施,省環保廳多次深入蘭州石化公司、國電蘭州熱電公司、西固熱電廠等大型企業,實地調研企業大氣污染防治現狀,提出具體要求;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到蘭州市進行調研,共商治污大計,形成了省市聯動治污的格局;2013年相繼召開了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減排推進會,狠抓火電、鋼鐵、水泥、石化、有色等重點行業的脫硫脫硝和煙氣深度治理工作。省環保廳等直有關部門配合蘭州市政府召開今冬大氣污染“冬防”千人動員大會,提前45天啟動了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各項工作措施。
五是實施省市聯合執法。省環保廳開展了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檢查,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把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列為全省環境執法監察及環境應急管理的重要內容,結合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行動,采取明察暗訪、駐廠監察、聯合執法等方式,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查處力度,重點督辦各項污染管控措施的落實,進一步加強對各類大氣污染物排放源的監管。
六是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制訂了省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指導蘭州市制訂了《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蘭州市2013-2014年度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采取停產、限產、限行等措施,力爭空氣質量逐步改善。完成了全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清單普查,同時,省環保廳與省氣象局簽署《關于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的協議》,建立監測數據與氣象數據共享、重污染天氣聯合會商和業務研發等協作機制。
董光國強調說,蘭州市的治污工作雖然取得階段性成果,但總體基礎差、底子薄、包袱重,各項舉措都還處在摸索和完善之中,許多治污成效是“管”出來的,工作效果也是初步的,這離國家新的標準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大氣污染防治的任務還很艱巨。下一步將從繼續爭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蘭州市實施工業企業“出城入園”,調整結構;支持蘭州市建設繞城過境公路;規范蘭州市削山造地工程項目;做好重污染天氣的應急處置五個方面著力做好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記者 薛朝華 周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