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方稱,他們提前5天把火化時間電話告知了李俊良的兒子李景龍。1月19日,火化當天,李景龍等人也到了殯儀館。
李景龍稱,火化當天上午他到監獄談這個事情,一直到中午沒有談成。下午1時30分左右,他又去監獄談,這期間有親屬留在殯儀館。等他再回到殯儀館后得知,監獄繞開在火葬場的親屬,把尸體火化了。
監獄方稱,他們不存在繞開親屬的問題,因為他們已經多次同犯人家屬溝通。按照規定,死者遺體經合法程序鑒定后,監獄可按殯葬管理的有關規定將遺體火化。
對于家屬無權單獨探視遺體,監獄方稱,根據豫司文【2010】31號文件第十三條之規定,在死者家屬未與監獄、看守所、勞教所達成遺體火化協議之前,殯儀館不得準許死者家屬一方單獨探視遺體;家屬需要探視遺體時,必須由監獄、看守所、勞教所或檢察機關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陪同。
目前,河南省司法廳、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已派出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并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處理。
文/新華社記者 李亞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