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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報網鄭州訊(見習記者 陶蓋 實習記者郭洋洋)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豫法陽光”消息,3月26日,安陽 “8 19”公交車殺人案罪犯周江波被執行死刑。
2013年8月19日,安陽市內黃縣人周江波在安陽市一輛公交車上持刀行兇。當時車上的33名乘客,有19人先后被捅傷,其中造成3人死亡(2名未成年人在救治途中死亡,1名女嬰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10多人不同程度受傷。
在這之前的8月18日,因為鄰居糾紛,周江波曾持鐵锨傷及鄰居3人,事后逃離現場。
2013年12月10日,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并罰,判處周江波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3月26日,周江波因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