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詐騙人生“五進宮”
2010年11月16日,馮燕賓再次站在被告席上,罪名同樣跟17年前一樣,都是被控詐騙。
再次出獄的馮燕賓,改變了“名人路線”,他把目標瞄準有錢的中年女人,這次他扮演的角色是“中石化北京分公司副處長”。
出獄沒幾天,地鐵古城站,50歲多歲的陳女士就成了“新獵物”。
“妻兒雙亡”是馮燕賓編造的謊話。他曾有妻子,但并無子女,因感情不和,1992年,兩人協議離婚,從此各奔前程。
也許是巧合,離婚后的馮燕賓開始了自己的“詐騙人生”。
1993年,謊稱能在西城區國華商場買到便宜電視機,馮燕賓騙取兩名朋友3900元,被勞動教養。1996年,他曾因詐騙某單位電瓶被西城法院判刑2年,并被開除公職。
事實上,馮燕賓家庭環境不錯,父親曾擔任過某回收公司的書記,母親曾在西城副食品公司工作?!半m然有高中文憑,實際上只有小學3年級文化?!瘪T燕賓自稱是文盲。
1982年至1992年間,馮燕賓在當時的西城區物資局做業務。資料顯示,馮燕賓除了這10年有正規工作單位,其余時間一直處于無業狀態。
2009年7月被警方控制后,2010年11月16日,馮燕賓再次站在被告席上,罪名跟17年前一樣,都是被控詐騙。
北京市二中院審理認為,馮燕賓曾因犯詐騙罪多次被判處刑罰,但不思悔改,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因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系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
馮燕賓自辯,只騙了韓某一個人,其他都是借款,已陸續在還款。
但法院認為,馮燕賓刑滿釋放后沒有正當職業,其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多次詐騙他人錢款,所謂的還款只不過是用后次詐騙的錢款歸還前次詐騙的錢款,實際并無還款能力,故馮燕賓的辯解無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不能成立。
最終以馮燕賓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來源:新京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