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了解到,2月份福建居民消費價格(CPI)同比上漲2.8%,漲幅比上月擴大0.7個百分點,漲幅略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與1月比,2月份全省CPI上漲0.9%。
據了解,上月我省城市CPI上漲2.7%,農村CPI上漲2.9%。而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3.2%。其中,城市上漲3.2%,農村上漲3.3%。
據悉,2月份我省消費品價格上漲2.7%,服務項目價格上漲3.0%。八大類消費呈“七升一降”,其中食品類上漲1.9%、煙酒及用品類上漲0.2%、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類上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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