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會直轄市去年空氣質量昨公布 福州排第三
昨日,福州市環保局發布《2012年福州市環境狀況公報》。公報顯示,去年,福州市大氣環境與水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在全國31個省會和直轄市中排名第三,位居海口和拉薩之后。據了解,福州去年僅有兩天出現輕微污染,優良率達到99.45%。
今年,環保部公布了新的空氣質量監測標準,增加了PM2.5、臭氧和氮氧化物三種污染物,共有74個城市開始按照新標準監測,包括我省的福州、廈門。有環保專家認為,如果按照新的空氣質量標準,福州2012年的空氣質量優良率,可能會下降。
空氣質量檢測今年加入PM2.5
去年,福州市城區空氣污染指數(API)平均值為51(優于上年的58);全年空氣質量以優、良為主,優良率為99.45%(優于上年的98.60%)。全年出現輕微污染2天,首要污染物均是可吸入顆粒物(PM10)。
記者了解到,2012年空氣質量監測,采用空氣污染指數(API)進行評價,監測指標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今年開始實施的新標準,增加了PM2.5、臭氧和氮氧化物三項指標。
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部達標
去年,福州城區六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閩江干流福州段總體水質為優,不過,閩江福州段的下西園斷面,出現溶解氧超標。西湖水質處于較好水平。
公報顯示,福州市建成區區域環境噪聲年均值為56.8分貝,處于輕度污染水平(55.1分貝~60.0分貝)。市區交通噪聲年平均值為69.7分貝,維持在較好的水平(68.1分貝~70.0分貝)。在開展監測的市區62條交通干道中,道路交通噪聲聲級大于70分貝的累計長度83公里,占總長的45.7%。
雖然2012年福州市總體環境質量繼續保持良好,但環境形勢仍不容樂觀,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壓力不斷加大的矛盾仍較尖銳。2012年,福州市城區降水pH均值為4.5,低于2011年的4.9,酸雨率88.97%,較2011年酸雨率上升超過11%。福州市城區降水污染趨于嚴重。
實習編輯: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