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北經貿學校涉嫌違規招生等問題 被有關部門再次約談
校門口還掛著“福建經貿學校廈門校區”的牌子。(王火炎 攝)
集北經貿學校存在違規招生等問題,市糾風辦、教育部門在聯合調查后,敦促該校立即進行整改。該校是否進行了整改?昨日上午,市糾風辦、市教育局、集美區教育局的相關人員,再次約談集北經貿學校負責人,發現該?!皟蓧K牌子”現象依然存在,且在收費票據、招生宣傳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也未得到規范。為此,教育部門表示,將依據相關規定,對集北經貿學校進行處理。
問題1
集北經貿學校與福建經貿學校不存在聯合辦學關系
在集北經貿學校,學校門口除懸掛著“集北經貿學?!钡呐谱油猓€掛了一塊“福建經貿學校(廈門校區)”的牌子,“錄取通知書”用的是“福建(廈門)經貿學?!钡拿Q,該校提供給學生的收費憑證蓋的章是“福建(廈門)經貿學?!保职l給新生的“新生入學登記表”,用的是“經貿學?!保]有注明什么經貿學校)。
該校所招的學生學籍究竟是集北經貿學校,還是福建經貿學校(廈門校區)?雖然集北經貿學校校長表示,所招學生學籍是集北經貿學校,實際上也就是集北經貿學校招生。那為什么“錄取通知書”不用教育部門批準注冊的集北經貿學校校名,卻要用“福建經貿學校(廈門校區)”的名義?對此,集北經貿學校校長承認,福建經貿學校是公辦學校,學生們“喜歡”上公辦學校,所以他們用“福建經貿學校(廈門校區)”的名義招生。
那么,集北經貿學校與福建經貿學校是否存在聯合辦學關系呢?市教育部門表示,聯合辦學須經教育主管部門的認可,并在年度公布,當年有效。集北經貿學校實際與福建經貿學校只是在2009年曾有過聯合辦學,之后因教育部門未同意,就不再存在聯合辦學的關系。
問題2
預收學費涉嫌違規收費
根據該校提供給學生的收費憑證(非正規發票,而是收款收據),其中收費項目包括2800元學費、1200元住宿費、400元教材資料費、590元服裝費、60元建檔費、100元財產保證金等,在專業一欄寫著“大?!?,收款收據使用的公章是“福建經貿學校廈門校區”。對此,集北經貿學校校長的解釋是,他們與有資質的公辦高職院校簽署了合作協議,進行“成人高考”的報考工作,是一種“套讀”模式,2800元就是預收的“成人高考”輔導班學費,之后,他們將再與有合作協議的高職院校進行結算,由合作的高職院校出具正規發票。
那么,這種做法是否符合規定呢?市教育局明確表示,該行為屬于違規收費。中職學校不能收取高校費用,中職學校面向學生開辦“成人高考”培訓班,收費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但也只能收取相應的培訓費,而不是將“成人高考”報名費、培訓費等都納為2800元的學費,又通過“預收”的形式在報名時就向學生們收取大專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