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正風反腐在路上
東南網3月20日報道(福建日報記者 何海銘)
2014年什么詞最熱?“反腐”肯定是其中之一。
去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5779件,同比增加598件、上升11.54%,立案數和增幅均創新高。嚴肅查辦了一批大案要案,紀檢監察機關行動效率之高、問責力度之大、查辦的領導干部級別之高,均前所未有。這些反腐成效,得益于一年來我省紀律檢查體制機制改革。
去年12月30日,省紀委首次公開通報5起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典型案例。這次曝光的不是直接的違規違紀者,而是因失職失責被問責的領導干部。“帶不好隊伍也要被問責,真沒想到!”許多領導干部從中更真切地體會到“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的分量。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牛鼻子’,抓主體責任就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體現。”省紀委負責人說,去年,全省共對落實主體責任或監督責任不到位的27家單位、161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追責,其中,有49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再是紀委“獨家包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過程中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成為全省各級黨員干部的共識。通過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切實轉變觀念,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曾幾何時,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只掛帥不出征,甚至腐敗案件頻發也沒人承擔責任。對此,去年初,省紀委對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梳理了45個問題,提出108條整改意見,列出清單,“一對一”反饋、整改;8月,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回頭看”,又發現19個方面的問題,再次列出清單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