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來往廣州與深圳之間最繁榮的高速路開通12年收費300億元;縱貫廣州市南北的城市快速路900米收費3元;一些公路借“還貸收費”為名“超期服役”……收費公路儼然成了印鈔機,以犧牲公眾利益為代價賺取暴利。
透過林林總總的公路收費亂象,折射出公路收費之變勢在必行。專家呼吁,政府部門應盡快恢復公路公益性屬性,還路于民,別讓公路收費成為賺取暴利的“無底洞”。
公路收費呈現亂象重重
公路收費之亂近年來為公眾所深惡痛絕。記者日前對公眾與媒體反映強烈的廣東省公路亂收費現象進行調查疏理發現,大體存在著三種形式。
——悶聲發財。
2010年,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的趙紹華因為在廣深高速公路上找不到加油站遭遇拋錨,隨后把公路運營方告上了法庭。他認為,廣深高速屬于不合格商品,應減免收費。就在訴訟期間,趙紹華揭開了這條高速路的另一個更大的秘密——廣深高速存在著驚人的暴利。
據有關資料顯示,廣深高速公路初始投資122.17億元,1997年7月正式通車。從2002年7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廣深高速合計實現242.48億元的路費收入,加上1997年到2002年每年15億元的保守評估計算,廣深高速公路的路費收入已經超過300億元,將近投資的2倍。
在賺取驚人利潤的同時,廣深高速可謂是全國最繁榮的高速公路之一,其日車流量達到了當初設計流量的3倍。高速路變成擁堵不堪的慢速路,但是收費標準一直沒變,還是每公里0.6元。
——巧設收費。
在廣州還有一條備受質疑的高價收費路——縱貫廣州南北的華南快速一期。據了解,華南快速路一期全長15.6公里,1999年9月全線開通。按規定說,每公里收費0.6元,全程15.6公里應收費10元。但實際上卻被巧設站點高價收費。
記者駕車實際行駛發現,從廣州黃埔大道入口到土華站點不足8公里,收費竟高達10元,平均每公里1.25元,是0.6元/公里收費標準的2.08倍,應交費用4.8元與實交費用10元相差達5.2元。即使認可相鄰兩站收費3元,但相鄰兩站又收取8元-10元不等,如黃埔大道至土華按相鄰兩站3元計算,應收6元,而實收10元。更有媒體曝光稱,在華快一期的從中山大道到黃埔大道路段,里程表顯示,兩個收費站間距離只有900米,收費竟是3元錢,收費標準則應為0.6元。
——超期服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即使是在國家規定的中西部地區,最長也不得超過30年。然而,公路收費亂象中不僅存在收費高,還存在收費時間超長的問題。
廣東省交通廳、省財政廳等部門前幾年就聯合發布《公路收費站收費年限公告》,公布了該省76個經營性公路收費站和173個政府還貸公路收費站的收費年限,74個省管非經營性收費站的還貸期限,情況令人擔憂:預測還貸期超過30年的有3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