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
1.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2.臨時性戶外宣傳品的審核;3.除內環路、城區公路外的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灑水除塵;4.除珠江廣州河段和跨區河涌外的水域保潔;5.垃圾壓縮站、公廁、環衛停車場等市容環衛設施的建設、維護和保潔;6.城市道路中除主干道的人行道和跨區的人行道及相關重要公共場地外的人行道及相關公共場地開挖、占道的審批許可。這6項事權涉及近20個大型項目、經費達4200萬元、各種裝備車輛100多臺。
市財政局:
財局事權下放的事權為工程項目的概(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查。市政府投資的,由市級負責;區(縣級市)投資的,由區(縣級市)負責;市、區(縣級市)共同投資的,由出資為主方負責。
市國土房管局:
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核發。除省、市重點工程項目外的建設用地預審報告核發的受理和初審由區國土分局負責。2.征收集體土地批后實施及征地結案工作。3.農用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的實施。4.除土地儲備計劃編制及市政府指定的重大儲備項目外的土地儲務管理,由區(縣級市)土地儲備機構名義實施土地儲備。5.工業用地出讓管理。6.閑置土地的調查及初審。
市建委:
除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及跨區的城市道路外的城市建設道路設計審批由區(縣級市)負責。
市環保局:
1.除省、市重點工程項目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由區(縣級市)負責。2.市管非重點排污企業的日常監督、排污收費、總量核定、排污許可證核發、污染治理設施閑置、停運拆除等監督管理權。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