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央要求曾一度暫停的、涉及2億元資金的廣州城市管理綜合提升考評本月重啟。新考評內容有增無減,由11項增至18項。
廣州市城管委通報稱,8月初,經廣州市政府同意,市城管辦向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有關單位印發了新的考評方案。對比新舊考評辦法,改變最大的地方是扣分制變為得分制,將3個考評區域和調節系數取消,全市統一考評標準,明確以年度考評總成績為依據,誰得分高誰獲得的獎金就越多。
在考評內容上,除了原考評中生活垃圾分類、市容環境等11項內容,新考評還增加了水域環境管理、流動商販管理、環衛車輛管理等內容,使得考評內容由11項增至18項。
為激勵各區(縣級市)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去年4月開始,廣州市開始實施城市管理綜合提升考評。市財政每年拿出2億元作為“以獎代撥”獎勵資金,10區2縣級市根據考評成績是否達標決定撥付數額。今年2月,廣州市城管辦發文稱,根據中央及相關部門明確要求,實施近一年的“2億元考評”暫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