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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關向法國移交走私被盜車輛 池兆恩攝 |
對車牌“HZ 109A”的核查給事情帶來了轉機。為進一步了解該車來源,廣州海關緝私局報請海關總署緝私局,通過海關國際執法合作渠道調取境外車牌資料,終于發現涉案勞斯萊斯小轎車的蹤跡,該車于2011年9月1日,也就是在到達了中國大陸快3個月的時候,在法國被記錄在物件通緝的名單上,原來是屬于被盜車輛。該車是德國簽發的牌照,在法國被盜后被人裝入貨柜運往中國并企圖通過偽報品名走私入境,在國內銷贓,但因為海關監管嚴密,走私分子不敢前來辦理轉關手續。
海關總署再次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渠道聯系法國方面,將查獲該被盜車輛相關情況通報法方,請其核查車主情況。法方根據中方提供的車輛的型號、照片、貨運渠道的信息等,結合物件通緝名單的資料,尋找到了被盜車輛的車主。應車主的請求,法國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關于刑事司法互助的協定》向中國政府中央主管機關司法部提出返還被盜車輛請求。經中國司法部審查,法方請求符合《協定》和國內法律要求,請中國海關協助予以返還。
中法兩國海關執法合作密切
自2003年法國海關在華派駐海關專員以來,中法海關在執法領域聯系緊密,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開展情報交換、案件協查和能力建設合作。2004年12月8日,海關總署與歐盟海關事務總司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共同體關于海關事務的合作與行政互助協定》,為中法兩國海關的合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自此,中法海關執法合作更上一層樓,由于雙方執法權限相近、互有需求,在打擊紅酒、紡織品、香煙、牛皮走私領域互相提供協助,為各自偵查辦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記者 李文芳 通訊員 林俊良 鄭志鵬 池兆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