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物種管理亟待加強 相關法規亟待完善
柳州市副市長陳鴻寧表示,為防止外來入侵種對柳江水域生態環境的破壞,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市場上銷售的以及公園、水族館等養殖、展示的食人魚進行檢查,一經發現,立即予以沒收并銷毀,嚴禁將食人魚放入自然水域;在加強對全市的花鳥市場進行地毯式的檢查的同時,還加強對全市增殖放生點的宣傳和檢查,防止外來水生物種流入柳江河。
專家介紹,近年來,我國對外來物種的引進工作力度較大,與此同時,一些對生態環境安全具有威脅的外來水生動物也通過花鳥市場等偷偷流入國內。
根據農業部2009年制定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用于增殖放流的人工繁殖的水生生物物種,應當來自有資質的生產單位,“禁止使用外來種、雜交種、轉基因種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進行增殖放流。”
另有關專家表示,中國目前還沒有關于禁止出售食人魚的相關法律法規,對觀賞魚類的買賣也沒有明確管理規定,建議從保障物種安全的高度出發,提高認識,完善法規,加強對生態環境具有威脅的外來物種的入境監管力度。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