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獲悉,鄭州市對全市取得經適房購房資格的家庭進行嚴格審查,一年多來已經取消1450戶家庭經適房購買資格。
為健全經適房監督管理制度,鄭州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準入退出管理的通知》,并對已經取得經適房購房資格的家庭進行嚴格審查。
鄭州市房管部門充分利用建立的鄉鎮、社區、樓院三級網格體系,借助基層單位的力量,對經適房申請家庭進行入戶調查及初審,并對家庭的婚姻、經濟、房產等情況進行實時監督報告。發現戶籍、婚姻、收入等造假騙取經適房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住房保障資格,并限制其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此外,房管部門向社會公布了舉報電話、網址等相關信息,市民可通過寄信、電話、網絡等三種方式直接向房管部門舉報,即使對于網上的匿名舉報信息也會逐一進行核實,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嚴查弄虛作假騙購經適房者。
針對一些地方出現“開寶馬車住經適房”等不合理現象,鄭州市專門出臺家庭凈資產審核制度,要求經適房申請家庭凈資產不能超過10萬元。在對取得經適房購房資格的家庭進行審查時,重點對車輛進行核查。截至目前,鄭州市已經有266戶取得經適房購房資格家庭,因名下車輛問題,退出經適房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