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獲悉,5月1日起,湖北省將正式實施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布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要求商品房經營者必須在開盤前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商品房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房時必須對每套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不得在標價外加價銷售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4月27日,省、市物價部門就國家發改委《規定》召開工作會,研究部署明碼標價落實措施。
按照《規定》要求,今后每一套商品房都將明碼實價。同時要標示價格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
為防止開發商“捂盤惜售”,今后,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經營者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并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對已銷售的房源,商品房經營者應當予以明確標示。如果同時標示價格的,應當標示所有已銷售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
明碼標價的范圍還擴展至經營二手房業務的中介機構。
武漢市物價局將5月定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范月”,在全市開展專項檢查。房管部門將協同物價部門,對開發商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先告知,責令其整改,拒不悔改將下罰單。
湖北省物價局表示,將加強商品房銷售領域的價格行政執法,加強市場檢查,對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明碼標價不規范,或利用標價進行商品房銷售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來源:湖北日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