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識
月收入萬元以上不應減稅
專家爭論的另一個焦點問題是是否減稅,如何減稅。劉佐認為,新的方案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特別是對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家庭能夠減輕一些負擔,而且對于個體工商戶來說,稅負比過去也有所減輕。
但是他認為,盡管當前大家基本上都同意應該對中低收入者減稅,但是對于哪些叫中等收入者,或者說比中等收入者還高的人應不應該減稅,值得討論。按照新的方案,月工資22000元的人還可以減稅3元,但這一群體已經脫離了中低收入者的范疇。
劉佐認為,月收入10000元左右在中國是中等收入,比如說大學老師,政府機關司局級干部,還有一般企業的中層經理。現在稅務機關規定的年收入12萬申報個人所得稅,平均一個月就是10000元。在這個收入以上就不應該減稅了。“如果減稅范圍定得過高,就會有人提出,社會保障水平是不是應該調一調,住房公積金水平是不是應該調一調。我們不能不考慮其它相關的因素。”
李稻葵也同意減稅,但是他更強調個人所得稅改革應該有大局觀。他說,個人所得稅的改革目標不是要增加稅收,而是要促進社會的和諧。他建議個人所得稅改革應該有四個原則。首先是要先提供讓老百姓看得見的福利體制,比如說社會救助體制。這些事并不花多少錢,但是需要機制。其次,個人所得稅應該寬稅基,應該把所有的收入捆在一塊兒交稅。第三個原則,低稅率。只有通過低稅率加上寬稅基才能真正調整收入差距,稅率很高,有能力的人就會把企業轉移到低稅率的國家去,這對我國的高端服務業是個打擊。最后,計負擔,也就是說考慮家庭負擔,考慮贍養人口。
華生還提出,未來應該擴大個人所得稅在總體稅收中的比重,整體來看應該增加個人所得稅收入,減少其它稅種的稅負。
華生說,現行稅收結構并不合理,90%以上都是商品稅、流轉稅、關稅,個人所得稅只占6%多一點,按照這次方案還將降至不到5%。考慮到中國的財政收入中除了稅還有費,預計個人所得稅占整個宏觀稅負的比重也就是2%至3%,而全世界一般都是30%至40%的水平。所以未來應該“大大提高個稅比重,這正好是社會進步的方向。”
建言
改革應進一步調節收入差距
談到如何從本次個稅改革中吸取經驗,以促進下一次改革,各位專家都不約而同地提出應該進一步優化收入分配。
賈康說,現在的方案還屬于征求意見的階段,作為研究者能提什么樣的建設性改進意見還有空間。此次方案清晰鮮明地體現了壯大中等收入階層的導向。但是建議適當加強個人所得稅調整收入差距的作用。這樣可能更有助于我國形成橄欖形結構,促進社會的長遠穩定。
劉佐表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數量應該增加,但是按照這次的改革方案,納稅人比重實際上比現在還要降低,這不利于分配的公平。參考美國的情況。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累進稅率,光說聯邦一級,每年有1.4億人申報,只有43%的人免稅或者退稅。交稅的人里面50%的人交納了97%的稅款,剩下的低收入人群只交納了不到3%的稅款。從這個結構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收入的調節作用。
華生表達得更激烈一些。他認為,通過這次調整,主要的受益者是中等收入階層,收入的差距不管多少總之是擴大了。他建議,對于個人所得稅的改革,首先應該對低收入人群多加考慮。雖然對于低收入人群來說本來就不需要交稅,但是要看到他們的一大負擔是社保繳費,“是不是國家可以考慮分擔一部分低工薪收入人群的社保繳費?”
不過劉佐也強調,盡管解決分配問題需要通過稅收,通過個人所得稅去配合,但是光靠稅收不夠,也要靠很多其它的措施配套解決。收入問題涉及的領域很廣泛,比如說一些勞動者希望提高他的素質,或者直接增加工資,而不是減個人所得稅;對于農民來說,他們現在沒有個人所得稅的問題,更希望提高農副產品的價格;對于退休老人來說,可能希望增加養老金,并且在醫藥費報銷上照顧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