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低成本堪稱暴利
記者采訪發現,由于茅臺酒供不應求,市場缺口大,造假成本、犯罪成本低,利潤巨大,仿冒茅臺酒行為屢禁不止,有的還打著特供酒、專用酒、內供酒等名義欺騙消費者。
今年3月,在公安部經偵局部署開展的打擊制售假冒高端白酒犯罪的“獵手”行動中,貴州公安機關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23名,搗毀制售假酒及存放包裝材料窩點7個,繳獲假冒茅臺酒等3483瓶、制假基酒27.3噸、假商標標識8萬余份、各類制假機器9臺,案值600多萬元。
造假暴利究竟有多高?貴州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的相關負責人算了一筆賬:一斤酒加上包裝物,成本一兩百元,而每瓶的市場終端售價達到800元以上,利潤翻了好幾番。在高額利潤的刺激下,不少人鋌而走險。茅臺酒造假成本和犯罪成本比較低,涉及商標侵權的犯罪行為,不但經濟處罰低,最高刑罰也僅為7年,所以,不少人被處理后還會繼續制假。
為打擊各種假冒、仿冒茅臺酒等違法和侵權行為,貴州省工商局成立了國酒茅臺分局,成為全國首次單獨為一家企業設立的工商分局。分局局長高廣明說,自成立以來打掉不少造假窩點,但造假利潤太高,徹底根除十分困難。
6月初開始,貴州省工商系統開展了打擊制售假冒茅臺酒和維護茅臺知識產權的專項行動。根據部署,行動將一直持續至今年12月底。高廣明說,當前最為緊迫的是通過培訓盡快提升打假人員隊伍素質,提高對假冒茅臺酒的分辨、識別、處置能力,力求從源頭上打擊造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