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評論一:天貓巨量保證金會是火藥庫嗎?
據報道,擁有5萬多家商店、4億多買家的國內大型購物網站淘寶商城數月來對其網絡平臺商家進行了抽檢。網站招募抽檢師購買其平臺特定商家的商品并原封不動地寄給淘寶商城進行檢測,如果發現存在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問題,商家店鋪會被關閉,其數萬元保證金將被淘寶商城沒收。(10月16日經濟參考報)
而就在10月10日,淘寶商城又提高收費標準,將以前每年6000元的技術服務費提高至3萬元和6萬元兩個檔次。再聯想到前段時間,天貓諸多店鋪遭惡評公司敲詐,而天貓官方只是對店鋪罰款了事的鬧劇,我們不禁發出疑問:天貓的行事標準就是正確的標準嗎?隨著互聯網電商行業競爭越來越白熱化,天貓即原來的淘寶商城儼然成了沒有人能夠約束的獨立王國,這很讓人擔憂。
商家在經營上有瑕疵,處罰他們合情合理,但必須要有法可依,并且應該有權威執法部門參與;商家在經營上出現紛爭,應在執法部門的監督下予以解決。但現實是,這一切都由天貓自己解決了。問題是,天貓商城是執法部門嗎?它只不過是一個平臺而已,作為合作協議的一方,它與商家的法律地位應該是對等的。
2010年公布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第五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職能為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提供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提倡和營造誠信的市場氛圍,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也就是說,電商行業并不能游離于法律與行政規則之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規范電商行業的權力和義務。
但是,在天貓歷次爭端中,我們聽到過工商行政部門的權威發聲嗎?《暫行辦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規定:“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違法行為由發生違法行為的網站的經營者住所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網站的經營者住所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異地違法行為人有困難的,可以將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情況移交違法行為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也就是說,電商的違法行為應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而不是天貓。
舉個例子,房東發現房東聚賭,他可以報警,卻無權把房客的賭資沒收。那么,看看天貓自己檢測商家商品,又自己判斷商家是否違規并進行罰款的行為,離違法又有多遠呢?
現實世界里,實體商場的進貨、售賣、價格的制定、買賣的糾紛、攤位的租賃等行為都有相應的部門來監督,比如物價、租金的制定有物價部門,比如買賣糾紛的處理有工商部門甚至公安部門,而商戶也有協會支持,消費者有消協的保護,所有人的權益在法律框架內都能得到基本保障。
但是,在以天貓為首的電子商務行業,一切都由電商平臺說了算,不但商鋪和消費者沒有說話的地方,就連行政執法機構有時都成了沒有關系的旁觀者,天貓等相反成了規則的制定者和規則的執行者,時不時扮演著執法部門的角色。
這并非是一好的現象。長此下去,天貓必將成為一個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這于國于民都并非一件好事情。無序的規則、無約束的規則必將導致混亂,目前電商行業所出現的種種亂象,絕大多數都源于電商平臺漠視商家的基本法律權益,強力推行霸王條款所致。當然,形成目前的局面,不能只怪天貓,這與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在具體規定上的模糊和缺失也有極大的關系。
由此,筆者認為,讓法律滲入電子商務行業,讓商網擁有自己的行業協會,讓網絡消費者也有自己的維權通過,電子商務行業才有可能健康發展,否則,只會形成像天貓這樣的獨立王國,法律和消費者都將會繼續無可奈何!(網友觀點,不代表人民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