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星稱潘石屹找到
繞開優先認購權的方法
11月29日,官司在上海正式開庭審理。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對“優先認購權”的理解不同。復星方面認為自己的權益沒有得到保障,《公司法》中有“股東優先購買權”的相關規定,復星與證大更是早在2010年的合作協議中就已明確約定,“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對此,SOHO中國則辯稱,復星先于SOHO中國和證大、綠城商討購買外灘地塊的股權,但始終沒有達成一致,之后SOHO中國才開始與證大、綠城洽談,復星最終給出的商業條件低于SOHO中國,因此轉讓協議合法有效。復星有關人士披露,潘石屹態度強硬是因為:他找到了繞開優先認購權的辦法。潘石屹在收購時并沒有直接收購這些下屬公司持有的股權,而是收購了這些公司的上一級公司股權。
潘石屹就此在其博客回應稱,“我打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郭廣昌一直認為,只有坐飛機才能從北京到上海。但我可以坐火車去,甚至我可以騎自行車去上海。誰說騎自行車去上海就違法了呢?郭總在飛機場等著要收我們5億元的過路費,但他發現我們已經坐火車到了上海。”復星相關人士則回應,“郭總當年還騎車去過北京,北京到上海有航路,也有海路,還有鐵路,但是,條條路都必須是正路,有的路不是人人都選的路。”
背后:庭外口水戰互揭“內幕”
較之雙方在優先認購權上一事的唇槍舌劍,更富意味的是庭外的各種口水戰和互揭內幕。
潘石屹:
“鬧僵”因“5億元過路費”
“5億元過路費”就是潘石屹在官司開庭前夕爆出的猛料。按照潘石屹的說法,雙方“鬧僵”的原因之一是,復星方面要求SOHO中國若想“進場”要向其支付5億元,SOHO拒絕了這一要求。郭廣昌就此反駁稱,5億元最初是潘石屹提的,因為復星之前對這個項目做了很大的投入,潘表示愿意做一些補償。郭表示,潘在此事上用盡手段,但“大家價值觀不合,根本沒法合作,不是錢的問題”。繼而又接著爆料復星其實就是想吃獨食而又缺錢。潘石屹稱,去年年底,復星借債538億元,負債率高達116.6%。不過記者查閱復星2011年年報發現,其負債率并非那么高,截至2011年12月31日,復星的總負債約540億元,負債率為52.7%。